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我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對照《連云港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切實履行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以加強環保法治建設為目標,堅持把環境保護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深入開展依法行政工作,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現將我局2021年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強化法治政府建設保障
我局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與我局中心工作同謀劃、齊開展、共落實,每年主動向市依法行政辦報告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并按要求在局官網公開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一)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我局嚴格按照《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等規定和相關考評辦法的要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中央依法治國委會議精神,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局黨組書記、局長唐光普同志作為我局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認真履行法治建設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職責,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把本部門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渠道;采取多種形式認真組織學習宣傳,加強對法治建設的組織領導,確保各專項工作和重點工作落實;在事關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時,能嚴格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進行操作,未出現引發社會不穩定的環保事件。
(二)加強依法治國理論學習。全面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會議精神,把依法行政納入全局工作目標進行考核,制定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等政策文件,制定實施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充分發揮領導干部示范帶頭作用,持續開展局黨組會、局務會會前十分鐘學法、領導班子法治專題講座活動,形成引領全局主動學法用法氛圍,將《行政處罰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清潔生產促進法》等法律法規作為重點學習內容納入領導學法。
二、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
我局建立環境與發展決策咨詢制度,推進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使政府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能夠聽取多方面的專業意見和建議,使決策更具科學性、可行性和操作性。一是嚴格執行《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與市發改委聯合提請以市政府名義印發《連云港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規劃編制初期,在微信公眾號公開征集社會各界對我市“十四五”期間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建議,規劃文本完成后,在我局官網再次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因其專業性較強,我局邀請專家進行評審并提交合法性審查,通過我局局務會審議通過后報送市政府常務會審議。二是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作用。自2020年獲批公職律師單位資格后,我局先后出臺了《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推行公職律師制度的實施方案》《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公職律師管理暫行辦法》,目前已有5人獲得公職律師資格。聘請律師擔任我局常年法律顧問,參與重大行政決策、重大行政處罰等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主動前置法律審查關口。
三、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為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要求,我局采取三項措施,強化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一是強化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機制。嚴格按照《連云港市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管理辦法》的要求,對我局起草的規范性文件內容和形式逐一進行審查,提高規范性文件的質量。二是強化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就報備材料、報備時間、報備方式等進一步細化和規范了工作流程,切實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三是強化規范性文件清理長效機制。堅持把推進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當做一項重要內容來抓,建立“立、改、廢”有機結合的長效工作機制,及時清理有關規范性文件。2021年,根據省、市關于開展生態環境保護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局對現有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印發《關于2021年度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并通過局官網向社會公開。
四、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一是開展持續全年的、覆蓋全市生態環境執法人員的大練兵活動,結合日常工作或專項工作展開,積極開展執法準備、現場執法、執行落實等關鍵環節訓練,查練結合、以練促查,不斷提升執法能力水平,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隊伍。二是組織6期全市執法人員培訓,組織生態環境系統行政執法資格考試近500人次,聯合市總工會等部門舉辦首屆全市生態環境執法技能競賽,開展隊列訓練和執法宣誓等活動,充分展現執法鐵軍蓬勃向上、開拓奮進的良好形象,執法隊伍的榮譽感和使命感得到全面增強。三是積極做好新《行政處罰法》的學習和宣傳,邀請市檢察院孟倩檢察官就新《行政處罰法》做專題授課,不斷提升我市生態環境系統法制建設水平。四是對2021年全市生態環境系統新錄用行政執法公務員進行脫產培訓,理論教學一個月、執法實戰一個月、在崗提升一個月,并組織學員參加省行政執法證考試、旁聽案審會、參觀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動,相關經驗做法由市委組織部在省委組織部組織的公務員分類改革會議上作為唯一創新案例發言。
(二)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按照省司法廳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最新要求,我局出臺了《行政執法公示辦法》《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實施辦法》《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等制度,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實現行政執法信息及時準確公示。加強事前公開,健全環境信息公開機制,建立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等清單制度,并實行動態調整;規范事中公示,執法人員從事環境執法活動,均出示執法證件,做好告知說明;推動事后公開,行政處罰信息在局門戶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二是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實現行政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對執法程序啟動、調查取證、審查決定等執法全過程進行跟蹤記錄,把行政執法文書作為全過程記錄的基本形式,建立健全執法全過程記錄管理與使用制度。加大移動執法設備購置力度,實現了從現場調查取證到立案調查、行政處罰、案卷歸檔、后續督查等環節的全過程信息化閉環管理和實時監督。三是推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現重大行政處罰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各執法承辦機構調查取證后,所有案件均需通過法制審核后方可作出處罰決定;對擬罰款50萬元以上重大處罰案件還需提交市局進行二級法審;對擬作出重大行政處罰的案件,通過法制審核后,提交市局案審會統一集中會審,并經局黨組集體討論后作出決定。
(三)細化完善兩法銜接機制
一是進一步強化與司法部門的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工作制度,對重大、疑難案件加強溝通會商,實現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依法對接。二是探索兩法銜接新機制,與市檢察院會商開展服務民營企業刑事合規工作、探索建立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與市司法局、灌南法院合作探索生態環境領域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三標合一”,為“兩法銜接”再添新合作模式。三是落實民法典綠色原則,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及公益訴訟實踐,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司法確認與訴訟銜接機制。2021年,我局作為市政府指定機構向法院提起1起生態環境損害公益訴訟,目前本案正在審理中。
五、積極妥善推進信訪化解
一是嚴格落實領導帶案下訪制度,局領導下訪督辦重點信訪問題,有力推動了突出環境信訪問題的解決。二是暢通環境信訪渠道,落實專人負責全國生態環境信訪投訴舉報管理平臺、省環境信訪舉報系統、市12345在線服務平臺、江蘇陽光信訪(連云港平臺)等各類信訪平臺管理,及時受理、交辦,督促按期辦結、回復,定期電話回訪,實行24小時人員值班制度,確保環境信訪舉報投訴渠道暢通,案件處置及時高效。三是大力推進環境信訪問題整改情況“回頭看”工作,梳理2020年以來各級領導批示的重點環境信訪問題,組織各縣區對前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四是開展集中治理重復信訪、化解信訪積案專項行動,梳理2019年以來的重復環境信訪事項開展集中治理化解專項行動,到2022年6月底前基本化解。五是落實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年內對符合條件的5件群眾信訪件予以審核通過并落實獎勵措施,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的氛圍更加濃厚。六是實施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工作,將與民生保障、疫情防控等密切相關的企業以及污染物排放量小、環境風險低、吸納就業能力強的持有排污許可證的小微企業和其它符合條件的企業共計132家納入全市正面清單企業名單,對正面清單的守法模范企業予以充分信任和支持。
六、統籌實施依法行政工作
(一)持續推動營商環境優化
一是深化簡政放權。向自貿試驗區連云港片區精準賦權固體廢物申報登記確認等8項權力事項,清理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條件和環節。二是全面梳理確定市、縣(區)兩級六大類行政權力事項標準化清單,全力壓縮承諾時限,提升即辦件率、不見面辦理率。三是深化“三集中四到位”,所有政務服務事項全部進駐綜合性政務服務中心,設置“一件事”綜合服務窗口,授權窗口工作人員,實現“一窗進出”“一窗通辦”。四是深化落實環評區域評估制度,制定印發《連云港市環境影響評價區域評估成果應用指南(試行)》,對符合相關要求的建設項目,環評報告可以直接引用區域評估成果、充分利用其他評估成果、參考園區各項經驗成果。五是創新審批服務方式,建立預審服務制度,全面推行并聯審批、即來即審、一口對外,限時辦結、一次辦好,最大限度縮短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建立服務企業聯絡員制度,在項目前期就明確專班提前介入,落實好主動上門、定向聯系、會商交流等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服務保障措施,指導和幫助建設單位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前期準備工作;建立定期會商機制,每月召開1-2次開放式局長辦公會,變門檻式管理為跟進式服務。進一步依法簡化審批流程,加強部門內部處室協調,不讓建設項目在生態環境部門擱置,最大程度上減少群眾或企業辦理各項手續的時間。六是加強環評質量提升,采取隨機抽取和靶向抽取相結合的方式抽取環評文件,委托相關技術單位開展技術復核工作;針對復核發現的質量問題,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及配套文件規定,依法從嚴處理;開展環評編制單位和人員檢查,每年對注冊地在我市的環評單位開展拉網式檢查,重點檢查編制單位和人員在信用平臺提交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以及準確性。七是創新開展國家試點研究,探索構建生態環境源頭預防制度體系,更新調整“三線一單”生態環境管控方案,完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將成果應用于政策制定、環境準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等方面;結合連云港市國土空間規劃、港口總體規劃,明確排污用海、傾倒區用海、工業用海需求,劃定近岸海域三線一單分區管控方案,確定“十四五”期間海洋開發利用邊界和保護區范圍,初步形成先行區建設思路;明年將首次開展排污許可與其他排放數據、環境管理制度的融合工作,推動將溫室氣體管理納入排污許可制度,將形成2套數據融合技術指南,4項管理制度與工作方案,搭建完成1套環境監管綜合平臺。
(二)加強生態領域監管治理
積極完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加大生態環境領域執法力度,推進突發事件行政手段應用的制度化、規范化,有力打擊了一批環境違法行為,為守法經營企業營造公平營商環境。一是統籌推進各項工作,制定印發《連云港市環境應急工作要點》,對全市環境應急年度工作進行細化,共涉及三大部分23項重點工作,召開全市生態環境系統環境應急工作會議,定期調度縣區各項工作進展情況。二是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全年共接到各類突發事件報告15起,其中火災事故3起、交通事故12起,均按照“五個第一時間”要求啟動預案,指導地方進行妥善處置,并第一時間上報信息;及時開展事件評估,完成灌云縣324省道和228國道交叉路口罐車追尾事故造成危化品泄露事件的事件調查報告。三是做好提升環境應急重點工作,排查整改環境安全隱患,梳理全市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情況;抽查企業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整改問題,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對東海、灌云、灌南、贛榆局各開展一次應急拉練活動;組織業務培訓12次,培訓分管領導和環境應急人員400余人次,完成13個環境應急物資信息庫錄入工作,現場核查兩家生產企業環境應急物資生產情況;完成306家企業、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編修工作;開展涉鉈企業整治,對第一輪摸排4家生活垃圾焚燒企業和4家鋼鐵企業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將列入動態管理清單的涉鉈企業納入“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四是強化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并印發《連云港市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做好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安全問題線索整改閉環動態管理的通知》,共排查高危重點行業六大類環境污染治理設施以及危廢暫存庫等2682套,發現涉及安評、消防、建設許可等問題線索3107條,目前正聯合相關主管部門進一步核實處理。
(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要求
一是生態文明創建有序推進。以2021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目標責任書為基礎,排定并組織實施連云港市生態文明“六大工程”。全力支持各縣區生態文明示范創建工作:連云區積極申報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創新實踐基地,海州區申報江蘇省生態文明示范區,配合東海縣進行第一批省級生態文明示范縣復核工作,推薦10個鄉鎮(街道)和15個村(社區)申報江蘇省生態文明建設示范鄉鎮(街道)、村(社區)。二是進一步加快生態紅線保護。一方面,開展“綠盾2021”專項行動。根據省廳下發《連云港市生態保護紅線疑似生態破壞問題清單反饋》組織縣區進行現場核查,及時反饋情況,跟進整改動態;委托南大環規院開展全市自然保護地遙感監測工作,全面摸清我市生態空間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地內的人類活動情況,為下一步工作開展提供數據基礎。另一方面,推進生態空間管控區優化調整和論證工作。對符合在生態空間管控區內開展的項目,組織開展不可避讓生態空間專家論證,出具占用生態空間管控區域審查意見。配合海州區、贛榆區開展優化調整生態空間管控區域工作,堅持“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的基本原則,推動本地經濟產業發展。三是生物多樣性調查區域全覆蓋。完成全市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工作,召開連云港市“5·22”生物多樣性發布會,公布全市生物多樣性調查成果。自2018年起,我局先后組織東海縣、灌云縣、灌南縣、市轄區開展全市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共調查到全市物種3673種,其中維管植物1363種,陸生脊椎動物367種,陸生昆蟲720種,淡水水生生物878種,海洋生物386種,包含珍稀瀕危物種135種和省內僅分布于我市的物種80種。在省內已完成全市域本底調查的地級市中,我市暫列第一。幾近絕跡的松江鱸、消失10年的偽虎鯨重現灌河口,蹤跡難尋的豹貓多次現身,這些生態指示物種的重現、頻現,體現我市生態環境保護取得顯著成效。四是生態安全緩沖區建設成效顯著。按照省廳方案要求,以小流域和小區域為單元,以水生態保護修復為重點,整合相關自然要素,推動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探索生態安全緩沖區建設。我局積極配合水利局和交通控股集團推進石梁河水庫生態修復一期工程生態安全緩沖區項目建設,截至目前,項目河道清淤及水系連通工程已完成西朱范河口河道清淤約30萬方,朱范河口清淤吹填5萬方;河口濕地修復工程已完成西朱范河、新沭河岸線整治約3公里,地形整理土方3萬方。播撒草花5萬平米,完成32套浮床安裝及水生植物栽植,完成2處離岸島建設;水源涵養林工程已完成河口兩側1.2公里岸線涵養林種植,建設生態水源涵養林5.6萬平方;生態護坡工程完成生態護坡2.6公里;水庫岸線修復工程已完成非法采砂清除,整體恢復生態岸線,重建主壩兩側湖濱濕地系統,占地約為36.3公頃。生態示范區完成復綠面積116萬平方米;庫區截污治污已完成2個截污治污示范點施工。
(四)探索生態損害賠償制度
我局積極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例實踐,推動懲罰性賠償責任等制度落到實處,先后開展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線索啟動督查、行政處罰案件“回頭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現場會及業務培訓等活動。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的案件類型主要涉及“超標排放”“不正常運行污染治理設施”及“非法處置固廢、危廢”等。
七、廣泛開展環境法制宣傳
圍繞生態文明建設,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創新法治宣貫方式,深入推進生態環境領域“八五”普法,有力助推全市生態環境工作順利開展。
(一)在環境立法中推進普法。在制訂《連云港市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試行)》規范性文件過程中,通過網上公開征求意見、組織召開座談會和專家論證會、決策風險評估等,廣泛聽取公眾意見,通過多圖解讀頒布的規范性文件,有力地促進了社會公眾對生態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認識和了解,推動了立法保護民生宗旨目標的實現。
(二)在監督執法中推進普法。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活動,推薦先進集體2個、先進個人3名;及時梳理總結分析典型案例,通過“以案釋法”提升企業守法自覺;開展打擊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VOCs專項執法檢查、長江“三磷”排查整治等專項執法工作,將執法的過程變成打造環保鐵軍的“煉爐”和環保普法的“道場”。
(三)在“三進”中推進普法。一是環保普法進企業。我局多次赴企業開展環境保護專題培訓,解讀新《行政處罰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清潔生產促進法》等法律法規,舉辦排污單位污染源自動監控、自行監測專題培訓,敦促企業自覺守法。“6?5環境日”期間,開展連云港萬人“綠眼看環保”活動,共計300多人走進連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團港城水務公司城南污水處理廠、光大水務(連云港)有限公司,實地感受污水如何變清水,此項目獲評全國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十大優秀參與案例之一。贛榆局開展“送法到鎮入園進企”系列活動7場,組織全區工業企業開展“固廢法及排污許可證后管理培訓”等活動,涉及企業400余家;連云局普法宣傳員隊伍進企業開展講座4場,發放宣傳小冊子數100余份,受教育人達100余人次。二是環保普法進社區。聯合市婦聯、市文明辦等部門開展2021年江蘇省“綠色家庭”推選活動,樹立宣傳“綠色家庭”優秀典型;聯合各縣區、街道處開展“環保知識進社區”“江蘇生態文明20條進社區”等活動,廣泛宣傳“節能低碳 綠色生活”的理念。三是環保普法進學校。聯合市教育局開展教師環境教育培訓、“綠色園丁”和“環保小衛士”評比、環境微型課題評選等系列活動。同時,聯合城管、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門,強化高考、中考期間環境管理,發放綠色護考宣傳告知書440余份。考試期間,加大考點周邊巡查頻次,共出動執法人員710余人次,檢查企業、建筑單位等156家,責令8家問題單位立即整改。
我局在推進依法行政和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工作雖然取得了積極的進展,但仍然存在著環境執法及法制審核能力與日益嚴格的生態環境工作要求不相匹配、生態環境執法普法力度欠缺等薄弱環節。下一步,我局將把法治建設各項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進一步明確責任、強化監督,嚴格依照法定職責和權限開展行政執法活動。
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