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3年中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資金的通知
各有關市縣財政局、環保局:
根據財政部、環保部《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2〕601號)要求,結合我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任務,為充分發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的作用,更好規范資金使用,現將2013年中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資金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范圍
優先支持列入國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和省政府與沿淮各市簽訂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標責任書(2011-2015年)》項目。
二、申報項目類別
(一)區域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包括以水污染負荷削減和水質改善為目的的水質凈化和水生態修復項目、農村污染治理項目、歷史遺留工礦及場地污染治理修復項目等。
(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項目。包括水源保護區內城鎮與農田徑流(排污溝)污染控制、水體內源控制等污染源控制項目;水源地生態修復項目;水源地事故點風險防范設施建設等。
(三)工業污染防治項目。主要指縣級以上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項目。
(四)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項目。主要指大中型畜禽養殖場(生豬出欄≥500頭,奶牛存欄≥100頭,肉禽出欄≥50000只、蛋禽存欄≥10000只)畜禽糞污減量化、資源化及污染治理項目。
同一項目(指單獨立項批準的)已獲得過中央財政資金補助的不得重復申報。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項目為在建項目,或前期工作準備充分,能于2013年4月底前開工建設的項目。在建或新建項目應于 2014年12月底前完工,確保上馬一個項目,完工一個項目。優先支持已開工實施、工程進度較快、地方配套資金來源落實的重點工程項目。
(二)申報項目必須明確項目實施主體和項目法人,不得多個項目打包捆綁申報,也不得將一個項目拆分為多個項目申報。
四、材料要求
(一)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同級環保、財政部門為項目申報部門,項目申報部門上報的整體材料應包括:
1.
市縣環保、財政部門中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2.2013
年中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資金申請匯總表(附件1)。
3.
單個項目申報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由地方環保、財政部門加蓋公章。
(二)單個項目申報材料包括:
1.2013
年中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資金申請表(附件2),申請表須由項目承擔單位法人代表簽章并加蓋公章后方可上報。
2.2013
年中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資金申報部門審核意見表(附件3)。
3.
項目支撐材料:
(1)項目承擔單位法人證書、營業執照或政府部門批準設立的項目承擔單位文件,污水處理設施所在縣級以上工業園區批準文件;
(2)項目立項文件及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文件及批復(可代替項目立項文件和批復)、初設文件及批復、環評文件及批復等文件;
(3)未開工項目應同時提供開工時間承諾函;
(三)單個項目申報材料需按A4紙張尺寸印制并按順序裝訂成冊,所有材料一式四份(財政廳一份,環保廳三份),同時提交2013年中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資金申請匯總表(附件1)和2012年中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資金申請表(附件2)的電子文檔。
五、申報組織
根據屬地管理原則,由市縣環保、財政部門組織本級項目申報,并對申報材料進行預審和實地核查。對審核通過的項目,應填寫2013年中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資金申請匯總表(附件1)和2013年中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資金申報部門審核意見表(附件3),正式行文上報省財政廳、環保廳。市縣環保、財政部門對本級申報項目的完整性、合規性和真實性負責。
六、其他要求
(一)對獲得2012年中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獎勵資金(蘇財建〔2012〕505號文下達資金)的有關地區,市縣財政部門應會同環保部門對2012年度中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獎勵資金補助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將項目實施進展情況形成文字材料并填寫本地區項目進展情況匯總表(附件4),與申報材料一并報送。對應報未報的市縣,將不受理2013年度資金項目申報材料。
(二)凡以前年度已獲得中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資金支持的地區,須按照省財政廳《關于實行中央財政專項建設資金月報制度的通知》(蘇財辦建〔2010〕4號)的要求在財政部投資處內網申報有關數據,按省環保廳《關于實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獎勵資金月報制度的通知》(蘇環函〔2012〕57號)要求按月上報所有獲得中央淮河資金支持的項目進展情況,對不按時申報的地區將暫停安排該專項資金。
七、申報時間
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13年3月15日,請各市縣申報部門于截止時間以前,將正式申報文件和申報材料分別報送省環保廳、省財政廳。
附件:
1. 2013
年中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資金申請匯總表;
2. 2013
年中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資金申請表;
3. 2013
年中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資金申報部門審核意見表;
4. 2012
年中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實施情況匯總表。
2013
年2月6日
資金申請聯系方式:連云港市環保局 8552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