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生態環境部已相繼發布汽車制造業、電池工業、陶瓷磚瓦工業、水處理、鍋爐、磷肥、鉀肥、復混鉀肥、有機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業的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同時其他工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將于2019年陸續發布。為落實生態環境部、省生態環境廳相關工作要求,現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汽車制造業、電池工業、陶瓷磚瓦工業、水處理、鍋爐、磷肥、鉀肥、復混鉀肥、有機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業等15個行業大類22個細分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排污許可證核發機關
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
二、2019年需申領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范圍
2019年共有15個行業大類22個細分行業的排污單位需要申領排污許可證,15個行業大類為:畜牧業03(數字為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代碼,下同)、食品制造業14、酒飲料和精制茶制造業15、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業19、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業20、家具制造業21、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26、汽車制造業36、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38、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39、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42、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44、水的生產和供應業46、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77、通用工序。22個細分行業詳見附件。
三、排污許可證申請程序
(一)注冊、登錄:排污單位登錄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進行注冊(網址http://permit.mee.gov.cn/);
(二)填報并公開信息: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首頁“法規標準”欄目下載)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填報并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材料,按照《管理辦法》要求,實行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應進行申請前信息公開;
(三)提交書面申請:排污單位向核發部門提交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印制并經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書面申請材料;
(四)核發部門按照審核程序和管理要求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必要時開展現場核查),依法做出核發排污許可證或者不予核發的決定。
四、排污許可證申請時限
已經建成并實際排污的排污單位,在2019年12月31日前申請并取得排污許可證;在2019年12月31日后建成的排污單位,在啟動生產設施或者在實際排污之前申請并取得排污許可證。
五、法律責任
根據《管理辦法》規定,排污單位應當依法持有排污許可證,并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排放污染物。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建議排污單位在2019年10月31日前向核發部門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逾期未申請可能會導致排污單位無法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排污許可證。自2020年1月1日起,排污單位必須按照要求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否則一經發現,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將依法責令停止生產,并作出嚴厲處罰,同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的,最高可以處兩百萬元罰款。
六、咨詢電話
0518-85868035
特此公告。
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1月22日
附件下載: 關于開展汽車制造業、電池工業、陶瓷磚瓦工業、水處理、鍋爐、磷肥、 鉀肥 、復混鉀肥 、有機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等15個行業的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