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入海排污口責任主體:
入海排污口是陸源污染物進入海洋環境的最后一道“閘口”,是連接陸地和海洋的關鍵節點,加強入海排污口監管,對于保障海洋生態環境安全具有重要意義。依法備案、達標排放是入海排污口責任主體的應盡義務。按照《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環海洋〔2024〕72號)(以下簡稱《辦法》)要求,2025年1月1日前在用的入海排污口,其責任主體應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備案工作,現將相關要求提醒如下:
一、備案及變更
(一)備案流程
1.注冊
在瀏覽器輸入http://smso.nmemc.org.cn:8088/rhpwkweb網址,點擊【入海排污口】按鈕,進入全國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信息化平臺。首次登錄需點擊注冊進入賬戶注冊頁面,按提示填報信息,完成注冊后返回登錄步驟。
2.申請
責任主體應登錄全國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信息化平臺,在“首次備案”條目中,依照設置情形點擊“新設置排污口”或“歷史排污口”。新增排污口備案時依據排污口類型選擇管理類型(重點、簡化、一般),填寫相應備案登記表;歷史排污口備案時,首先進行“臺賬數據關聯”,關聯后填寫相應備案登記表。若不能與系統內的臺賬信息進行關聯(提示“暫無數據”),則直接進行登記表信息填寫,備案信息務必準確填寫。(附有*號選項為必填項,務必填寫完整,選填項也請根據工作進度進行完善)。
(二)備案信息變更
入海排污口責任主體、排放方式等備案信息發生變化時,責任主體應當在信息變化后15個工作日內更新入海排污口備案信息。
入海排污口永久停用,責任主體應當及時拆除或封堵排水設施及相關構筑物,在線填報注銷登記表。
(三)無需備案情形
已于2025年1月1日前完成線下入海排污口備案的,責任主體無需在線上重新備案,由備案部門負責完善備案管理臺賬。
無審批或備案手續的,按照排污口整治技術指南要求依法應當取締的,無需備案。
二、日常監管
(一)規范化建設
責任主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的要求對入海排污口監測采樣點、檢查井、標識牌、監控及監測系統設置、檔案建設等開展規范化建設。實施重點管理的入海排污口,責任主體應當在入海排污口監測采樣點處進行流量等監控。
(二)自行監測
實施重點管理和規模化海水養殖和設置統一排污口的集中連片海水養殖排污口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排污口有關技術規范的要求開展自行監測。
請各入海排污口責任主體自覺遵守入海排污口相關法律法規,嚴格落實相關管理制度,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全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將全力為各部門提供幫扶、指導和咨詢服務。
感謝對我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 1.全國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信息化平臺-操作手冊(責任主體)
2.責任主體操作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