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關于2020年對部分重點生態環境問題掛牌督辦的通知》(蘇政傳發[2020]88號),重點生態環境問題掛牌督辦事項第十一項“改善全省空氣環境質量”問題已完成整改,現對完成情況進行公示。
反饋問題:全省PM2.5平均濃度偏高,空氣質量仍是高水平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
整改時限:2020年12月31日。
整改目標:大幅減少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進一步明顯降低PM2.5濃度,達到國家下達的空氣質量考核目標。
整改完成情況:
1、省下達我市2020年空氣質量約束性指標為PM2.5濃度37微克/立方米,空氣優良率81.1%。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市PM2.5濃度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9%;空氣優良率81.1%,同比提高8.3個百分點,兩項指標均達到年度約束性考核目標。
2、省下達我市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同比2015年分別削減26.8%、24%、26%。經初步核算,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分別為3.3萬噸、 3.1萬噸、8.2萬噸,比2015年削減29.8%、27.9%、32.2%,可超額完成省廳下達的減排目標。
3、根據《江蘇省2019年度各設區市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考核結果的通報》,我市完成“十三五”累計進度目標。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署名聯系方式,向市生態環境局反饋。
公示時間:2021年1月2日至2021年1月6日,共5天
受理部門: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
聯系電話:0518-80820037
聯系地址:連云港市海州區海昌南路7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