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環保局,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初步采樣調查工作,根據《關于組織做好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實驗室篩選工作的通知》(環辦土壤函〔2016〕2325號)和江蘇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做好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檢測實驗室篩選工作的通知》,現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初步采樣調查檢測實驗室篩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根據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初步采樣調查工作要求,檢測實驗室須技術能力強、專業水平高、儀器設備齊全、管理嚴格規范,主要承擔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樣品(包括土壤、地下水)的制備和分析測試工作,以持有國家或省(區、市)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或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頒發的《實驗室認可證書》為篩選基礎。
二、篩選要求
(一)申請實驗室需符合“通知”附件《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實驗室篩選技術規定》中的有關要求。本次篩選考慮土壤和地下水,不再涉及農產品。
(二)申請實驗室的檢測能力范圍至少涵蓋《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試行)》(GB36600-2018)表1的45項監測指標,表2中的40項及表1、2以外的項目可根據實驗室的技術能力進行選測。
(三)申請實驗室須承諾優先安排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檢測工作并保質保量完成,不接受或不及時保質保量完成相關檢測業務的實驗室,將予以通報批評。
(四)本次檢測實驗室應當具備相應樣品保存、運輸能力等必備硬件條件,有效保證我市土壤及地下水樣品檢測工作不受影響。
(五)此次調查檢測任務量較大,部分檢測項目保存時限較短,按照省廳要求,我局將綜合考慮實驗室實際可消化能力及實驗室所在地、特征污染物等因素,根據《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實驗室篩選技術規定》,對申請實驗室遞交的有關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篩選。
三、報送要求
請各縣區環保局通知轄區內有意向申請的檢測實驗室。申請實驗室可通過生態環境部官網(網址:http://www.mee.gov.cn/gkml/hbb/bgth/201612/t20161228_378789.htm)下載“通知”,認真對照各項要求,對本單位檢測范圍和能力進行自評估,通過評估確認符合要求的,參照“通知”的附件2準備申請材料,同時報送檢測實驗室篩選名單表(附件1)、計劃檢測項目和采用分析方法一覽表(附件2)、檢測能力覆蓋范圍調查表(附件3),外省實驗室申請的應同時提供保障土壤及地下水樣品及時開展檢測的可行性分析材料。
所有材料需蓋單位公章,提交紙質材料和掃描電子版各一份,提交時間截至2019年7月20,7月20日—7月30日,我局將對申請材料組織審核,并于7月31日前將篩選結果上報省廳。
附件:1. 檢測實驗室篩選名單表
2. 檢測實驗室計劃檢測項目和采用的分析方法一覽表
3. 檢測實驗室檢測能力范圍表
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7月2日
(聯系人:市生態環境局土壤處李然,電話:0518-85521876,郵箱:55793884@qq.com)
關于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檢測實驗室篩選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