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財政局、環保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連云港市市級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和市級環境保護引導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連財建[2007]52號)要求,將2011年度第二批市級污染防治(減排)資金和市級環保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及有關事項通知發給你們,此次申報將市級污染防治(減排)資金和市級環保引導資金申報范圍進行合并,請各有關單位認真組織申報,現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區域性、流域性水污染防治項目。包括:污水、垃圾處理及配套管網建設項目;污染嚴重的水體環境綜合治理項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風險防范及生態修復項目;省控、市控斷面水質達標、污染防控項目;近岸海域環境保護項目等。
(二)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包括:重點大氣污染綜合防治項目;工業園區和重點行業有毒有害、惡臭氣體防控項目;重點行業脫硝及非電行業脫硫項目;油氣回收治理項目;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項目;揚塵污染防治項目;秸稈污染綜合治理項目;餐飲油煙綜合治理項目等。
(三)重點行業、重點污染源防治項目。包括:重金屬污染防治項目;危險廢物規范化處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防治和廢棄電子產品污染防治項目;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項目;放射性廢物安全處置、核與輻射安全監控項目;技術和工藝符合環境保護及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要求的重點行業、重點污染源防治;主要污染物減排項目;重點污染源提標改造和搬遷治理項目;污染源在線監控設施建設項目等。
(四)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及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建設項目。包括:村莊工業污染源整治;農村生活污水、垃圾及農業廢棄物處置;畜禽污染控制;土壤污染防治;區域生態功能保護區(含自然保護區)建管能力及生物多樣性保護項目等。
(五)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項目。主要指環境安全應急防控體系、環境質量監測網絡、污染源遠程監控網絡、環境執法監督體系、環境信息系統等環境監管能力項目的建設和運行維護。
(六)國家、省及市下達的以地方投入為主體的其他重點污染防治項目。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申報單位近兩年來除因非人為因素超標排放污染物外無其他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能夠按照規定及時足額繳納排污費;
3、申報單位具有較好的資金財務和經營狀況,具有較好的資信等級、配套資金籌措能力和項目實施能力;
4、申報項目已按有關規定履行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審批。項目前期工作基礎好,或已具有開工條件。
三、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項目資金申請表(見附件):各區財政、環保局應簽字、蓋章。(電子版附件請到hbgcs1234@126.com郵箱下載,密碼:abc123456)。
(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復,或項目實施方案;
(3)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
(4)項目實施進度證明材料;
(5)項目配套資金落實證明;
(6)申報單位上年度財務會計報表或決算報表;
(7)申報單位法人登記、營業執照復印件;
(8)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項目申報材料須按A4紙張尺寸印制并按順序膠印成冊,一式兩份;同時提交電子稿。對不按要求上報的材料將不予受理。
3、各區環保部門和財政部門聯合組織本級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并出具書面意見,將申報項目匯總上報市環保局和市財政局。各級環保部門和財政部門應對本級申報項目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可行性負責。
四、申報時間
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11年11月25日
五、聯系方式
市環境保護局污染防治處 嚴建軍
聯系電話:85521734 18951255630
電子信箱:lygwkc@163.com
市財政局經濟建設處 侯小菲
聯系電話:85522065
電子信箱:houxiaofei@126.com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