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連云港市采取三條措施,加大了對全市環境創模工作中的審計力度。一是要求全市審計機關在對黨政領導干部和企事業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必須加入帶有生態、環保內容的審計評價,并將情況寫入審計報告,以此增強領導干部的環保意識,監督企事業單位強化和履行環境責任。二是定期不定期地組織審計人員開展環保資金專項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定在今年二、三季度,組織全市審計機關對全市05年以來排污費征收、各級財政所安排的環保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以促進環保資金規范管理和各項政策措施落實。三是積極探索效益審計,確保有限的資金能取得最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