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市機動車保有量的快速增長,機動車尾氣排放已逐步成為市區空氣的主要污染源。加強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管理,提高機動車尾氣檢測率,是防治機動車污染的重要措施。為此,我局聯合市公安局共同加強機動車環保標志核發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要求市區的安檢簽注窗口和各縣公安局,嚴格執行《江蘇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機動車所有人申請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時,必須出示有效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否則不予辦理。兩部門對安檢合格標志和環保標志的核發車輛明細定期進行抽查比對,如發現未落實管理要求的車輛,將進行查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另外,兩部門將根據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大聯合執法力度,通過道路監控抓拍和上路執法等手段,加大對機動車環保標志的檢查和超標車輛的處罰力度,促進高污染車輛維修和淘汰,不斷改善我市空氣環境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