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國家級生態鄉鎮申報及管理工作的通知》(蘇環辦
[2010]402
號)文件要求,連云港市贛榆縣青口鎮于
2011
年
1
月
3
日
正式提出更名申請,經連云港市環保局復查,其
5
個基本條件和
15
個建設指標均達到了考核要求,青口鎮“全國環境優美鄉鎮”正式更名為“國家級生態鄉鎮”。
截至目前,贛榆縣青口鎮是連云港市唯一一個獲此殊榮的鄉鎮。自
2010
年
5
月被國家環保部授予
“
全國環境優美鄉鎮
”
稱號起,
青口鎮嚴格按照《小城鎮環境保護規劃編制技術導則》實施規劃,能夠完成上級政府下達的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認真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政策和法律法規,環境整潔,
2009
年、
2010
年先后榮獲市新農村建設鄉鎮推進獎、連云港市衛生鎮、連云港市文明鄉鎮等榮譽,公眾對環境狀況的滿意率始終保持在
95%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