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危險廢物跨省轉移途徑你市的告知函
臨沂市、濰坊市、東營市、濱州市、滄州市、唐山市、秦皇島市、葫蘆島市、錦州市、盤錦市、沈陽市、鐵嶺市、四平市、長春市、吉林市生態環境局:
經吉林省生態環境廳、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審批,我市連云港市金囤農化有限公司擬將產生的廢鹽(HW45,261-084-45)2.11噸、過濾廢鹽(HW45,261-084-45)211.7噸,蒸發析鹽(HW04,263-011-04)445.427噸,轉移至吉林省固體廢物處理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處置利用,轉移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0日。
轉移過程會途徑貴市(具體轉移路線、時間見附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條有關規定,在危險廢物轉移之前將轉移計劃及時通知沿途經過地市級環保部門,特此函告。
附件:1.《關于連云港市金囤農化有限公司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的許可意見》(蘇環固函﹝2019﹞1858號)
2.連云港市金囤農化有限公司危險廢物跨省轉移計劃書
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