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危險廢物跨省轉移途徑你市的告知函
淮安市、南京市、滁州市、合肥市、六安市、武漢市、荊州市、宜昌市生態環境局:
經湖北省生態環境廳、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審批,我市江蘇仁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擬將產生的廢鹽(HW12,264-012-12)420噸,轉移宜昌桑德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處置利用,轉移有效期至2019年10月10日。
轉移過程會途徑貴市(具體轉移路線、時間見附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條有關規定,在危險廢物轉移之前將轉移計劃及時通知沿途經過地市級環保部門,特此函告。
附件:1、《關于江蘇仁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的許可意見》(蘇環固函﹝2019﹞1147號)
2、江蘇仁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危險廢物跨省轉移計劃書
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