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危險廢物跨省轉移途徑你市的告知函
徐州市、商丘市、開封市、鄭州市、洛陽市、渭南市、定西市、蘭州市、海東市、西寧市、格爾木市環保局:
經青海省環保廳、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審批,我市灌南金圓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擬將產生的焚燒殘渣(HW18,772-003-18)1200噸,轉移至格爾木宏揚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處置利用,轉移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轉移過程會途徑貴市(具體轉移路線、時間見附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條有關規定,在危險廢物轉移之前將轉移計劃及時通知沿途經過地市級環保部門,特此函告。
附件:1、《關于灌南金圓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的許可意見》(蘇環固函﹝2018﹞2561號)
2、灌南金圓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險廢物跨省轉移計劃書
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局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