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環保部《關于在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領域推廣隨機抽查制度的實施方案》要求,2016年一季度,我中心組織對全市沿海5個化工園區內企業進行隨機檢查。
全市沿海5個化工園區共有企業253家,按照每季度對5%的重點排污單位進行檢查的要求和各化工園區的實際情況,共隨機抽取15家企業。
從抽取企業的情況看,既有環境基礎較好、管理規范的新海石化等企業,也有納入化工園區環保專項整治中整改進展緩慢、整改效果不明顯的欣港化工、匯力樹脂等企業。在“雙隨機”檢查中,我中心對這15家企業的建設項目管理、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環保專項整治等情況進行了全面的檢查。從檢查情況看,灌云縣中港精細化工等5家企業總體情況較好, 4家企業環境管理較差,車間廢氣氣味較重;2家企業污染防治設施運行不正常、“三廢”管理不規范;個別企業涉嫌建設項目未批先建、危險廢物露天堆放等環境違法行為。
我中心已對檢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依法立案查處或交由各有關縣區環保部門依法立案查處。對檢查中存在其他環境問題的企業,我中心現場要求企業立即開展整改。下一步,我中心將加大環境執法力度。通過開展夜間、節假日等特殊時段的暗查、突擊檢查,對涉嫌偷排直排、超標排放、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等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從嚴處理,繼續保持環境執法高壓態勢。進一步完善環境監管“雙隨機”制度。切實保證企業抽取的公平性,環境監管的嚴肅性和執法成果的公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