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訪內容及前期處理概況
該信訪反映的主要內容為:“兩灌”化工園區6家無“農藥三證”企業違法生產2,4-D(全稱2,4-二氯苯氧乙酸),技術落后,“三廢”處理能力弱,高含酚廢水污染嚴重等。
2,4-D為農藥原料藥,需企業領取“農藥三證”,由同級農業委員會和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管。
2016年3月份以來,針對2,4-D無農藥三證生產問題,多次有“群眾、環保志愿者”向國家、省、市政府和多個職能部門進行舉報。該信訪涉及我市“兩灌”化工園區6家企業,其中灌云縣臨港產業區3家,分別為江蘇盛世化工有限公司、江蘇騰鈺化工有限公司、連云港寶誠化工有限公司;灌南縣連云港化工產業園區3家,分別為連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蘇威格瑞斯化工有限公司、連云港致誠化工有限公司。
2016年3月,群眾向國家環保部舉報,反映“燕尾港化工園區內的叫騰宇(實為江蘇騰鈺化工有限公司)的農藥企業,沒有農藥三證長期違法生產2,4-二氯苯氧乙酸,長期偷排高濃度廢水”等環境問題。4月,我局經調查后向省環保廳上報相關查處情況,并致函灌云縣政府作進一步處理,建議對企業停產整改。8月,中央第三環保督察組受理該舉報后,以轉辦清單(第二十四批)交辦我市,涉事企業由騰鈺化工1家增至6家。8月16日,我市將兩縣查處情況在市政府網站公示(關于《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信訪問題連云港辦理情況》的公示30)。相同信訪內容8月中旬又以“環保志愿者”身份舉報至市政府,我局對查處和整改情況進行了跟蹤督查,督查情況及時報告市政府,市政府將相關整改要求交辦兩縣政府。11月上旬,信訪內容基本相同的信訪件舉報至省政府(JS160387),11月21日我局配合省環保廳對省、市交辦信訪進行聯合現場調查。
該信訪為重復信訪,舉報的無“農藥三證”問題屬實,其中灌云縣寶誠化工、灌南縣致誠化工、聚鑫生物科技3家企業2,4-二氯苯氧乙酸產品已取得環評批復;灌云縣盛世化工、騰鈺化工2家企業只有農藥中間體2,4-二氯苯酚和苯氧乙酸產品環評批復,無2,4-二氯苯氧乙酸產品環評批復,灌南縣威格瑞斯化工無相關產品環評批復,3家企業均擅自建成或利用其他產品設備生產過2,4-二氯苯氧乙酸產品,兩縣農委等職能部門均對違法問題進行處罰并沒收違法所得,環保部門也對之前發現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查處。
二、跟蹤督查情況
12月上、中旬,市環保局在兩縣環保部門的配合下,又進行了2次跟蹤督查。經督查,涉事6家企業無“農藥三證”問題未能根本解決,已取得環評批復的3家企業仍未通過環保“三同時”驗收,“農藥三證”手續完善無進展; 2家農藥中間體企業1家生產用電已被切斷未生產,1家涉嫌非法生產;灌南縣威格瑞斯化工生產設備已被拆除改造,用于其他產品生產。
(一)連云港盛世化工有限公司
現場督查時,該公司未生產,生產用電已被切斷。
(二)江蘇騰鈺化工有限公司
12月7日現場調查時,該公司2,4-二氯苯氧乙酸產品正在生產,污水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灌云縣環保局已現場調查取證,對項目未批先建、擅自生產和污水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經我局與園區管委會溝通,鑒于該公司多次違法已被灌云縣列入新一批停產整治企業名單。
(三)連云港寶誠化工有限公司
12月7日現場督查時,該公司2,4-二氯苯氧乙酸未生產,但未經“三同時”驗收3,5-二硝基-4-氯三氟甲苯車間正在生產,灌云縣環保局已對該公司3,5-二硝基-4-氯三氟甲苯項目污染防治設施未經驗收擅自投產的環境違法問題立案查處。目前,該公司已被灌云縣列入新一批停產整治企業名單。
該公司環評中2,4-二氯苯氧乙酸項目5000噸/年,廢水主要污染因子為COD、SS、2,4-二氯酚、揮發酚、鹽分,每年約產生廢水17165噸。2013年11月27日監測報告顯示污水站進口2,4-二氯酚日均值濃度1.50mg/L、揮發酚日均值濃度4.36mg/L,污水站出口2,4-二氯酚日均值濃度0.27mg/L、揮發酚日均值濃度0.236mg/L。2016年1月至10月,共生產2,4-二氯苯氧乙酸產品1831.8噸、3,5-二硝基-4-氯三氟甲苯產品476.6噸,按環評核算應產生廢水約8390噸(工藝廢水6995噸,其它廢水約1395噸),向園區污水處理廠排水9062噸,
(四)連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月16日現場督查時,該公司2,4-二氯苯氧乙酸未生產,但車間有生產跡象。我局已要求灌南縣環保局加強執法監管,發現違法生產依法嚴厲查處。
該公司環評中2,4-二氯苯氧乙酸項目3000噸/年,年產廢水20126噸,主要污染物為COD、SS、鹽分、AOX。根據該公司提供的“三廢”治理情況表統計,2016年1月至10月,生產產品2,4-D 973噸、間二硝基苯7623噸、硫酸14232.26噸、間二氯苯393噸,根據環評核算應分別產生工藝廢水6528噸、15209噸、4744噸、801噸,合計約27282噸,實際向園區污水處理廠打水45563噸(清理登記類項目未納入統計)。
(五)江蘇威格瑞斯化工有限公司
現場督查時,該公司2,4-二氯苯氧乙酸和2,4-二氯苯氧乙酸丁酯產品未生產,原用于生產該項目的生產設備已被拆除改造,用于其他產品項目生產。
(六)連云港致誠化工有限公司
現場督查時,該公司2,4-二氯苯氧乙酸項目未生產。
該公司環評中20000噸/年2,4-二氯苯氧乙酸項目年產生工藝廢水96925噸,廢水主要污染物為COD、SS、揮發酚、2,4-二氯苯酚、AOX、二甲苯、鹽分等。2016年1月至10月,該公司生產2,4-二氯苯氧乙酸765噸、2,4-二氯苯酚3521.2噸,按環評核算約產生工藝廢水3707噸,實際向園區污水處理廠排水60644噸。
三、相關措施
(一)建議兩縣政府結合化工園區專項整治要求,對園區農藥及農藥中間體生產企業進行排查,淘汰不符合園區產業定位的農藥生產項目。兩縣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大對涉事企業的執法監管與后督察力度,督促企業行政處罰執行到位,整改事項落實到位。
(二)繼續加大跟蹤督查力度,配合當地政府做好企業后續處理和信訪查處依法公開事項。
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局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