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市局領導批辦的關于江蘇華爾化工有限公司環境信訪,我中心執法人員在灌南縣環保局化工園區分局執法人員的配合下,于2016年3月23日對信訪舉報問題進行現場實地調查,現將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舉報內容
連云港灌南縣堆溝港化工園區江蘇華爾化工有限公司每月硫酸用量10000噸,可產生母液廢水5000噸,公司現有污水處理設施無力處理日污水排放量,因此推斷可能在廠區直接用暗管偷排或通過園區自建的污水處理廠暗管偷排。同時反映地方環保部門監管不力,要求省廳直接派人查處,并將查處結果在媒體上公開報道。
二、調查情況
(一)公司基本情況
江蘇華爾化工有限公司位于灌南縣堆溝港鎮江蘇連云港化工產業園區內,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對氯苯酚及其衍生品、60﹟分散藍、35﹟分散藍、靛紅(干品)、分散橙(干品)、雙氯、喹哪啶、1,4-二羥基蒽醌、1,4-二氨基蒽醌、3-甲氧基丙胺、3-乙氧基丙胺、3-甲氧基乙氧基丙胺、氰尿酸、硫酸銨、氯化鈣、稀硫酸、(副產品)稀鹽酸、(副產品)、亞硫酸鈉(副產品)生產。(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江蘇華爾化工有限公司一期年產2000噸對氯苯酚及其衍生產品、3000噸60﹟分散藍、1000噸35﹟分散藍、1000噸靛紅(干品)、5000噸30﹟分散橙(干品)項目環評報告書于2007年1月30日由連云港市環保局批復(連環發[2007]34號),該項目環評修編報告于2011年7月10日由連云港市環保局批復,其中年產2000噸對氯苯酚及其衍生產品、3000噸60﹟分散藍、1000噸35﹟分散藍、1000噸靛紅(干品)項目于2011年7月25日通過市環保局環保“三同時”驗收(連環驗[2011]17號)。二期年產1500噸雙氯、2000噸喹哪啶技改項目環評報告書于2011年2月15日由市環保局批復(連環發[2011]44號),該項目修編報告于2012年9月13日由市環保局批復(連環表復[2012]40號),項目于2012年12月31日通過市環保局環保“三同時”驗收(連環驗[2012]55號)。三期年產3000噸3-甲氧基丙胺、500噸3-乙氧基丙胺、500噸3-甲氧基乙氧基丙胺技改項目環評報告書于2012年2月8日由市環保局批復(連環發[2012]35號),該項目于2013年10月23日通過市環保局環保“三同時”驗收(連環驗[2013]29號)。四期年產1萬噸氰尿酸項目環評報告書于2013年1月10日由市環保局批復(連環審[2013]1號),該項目于2014年11月19日通過市環保局環保“三同時”驗收(連環驗[2014]26號)。五期年產3300噸分散黃原染料和30000噸商品染料技改項目環評報告書于2013年11月13日由市環保局批復(連環審[2013]64號),其中年產4800噸分散紅E-FB商品染料(14#)、3750噸分散翠蘭S-GL商品染料(15#)生產線于2015年9月11日通過市環保局環保“三同時”驗收(連環驗[2015]25號),30000噸商品染料中1#、2#、3#、7#、8#、10#、13#生產線于2015年12月取得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環保“三同時”驗收監測。六期廢酸資源化綜合利用技改項目環評報告書于2015年5月8日由市環保局批復(連環審[2015]20號)。
江蘇華爾化工有限公司廠區共建有10個生產車間,一車間為對氯苯酚及其衍生項目和廢酸資源利用化車間,二車間為60﹟分散藍氨化工段和35﹟分散藍項目車間,三車間為靛紅和喹哪啶項目車間,四車間為雙氯項目車間,五車間為60﹟分散藍磺化和氰化工段車間,六車間為60﹟分散藍氧化和縮合工段車間,九車間為3-甲氧基丙胺、3-乙氧基丙胺和3-甲氧基乙氧基丙胺項目車間,十車間為分散黃原染料項目車間、十一車間為氰尿酸項目車間,后處理車間為商品染料項目車間,廠區東側建有一套污水處理站,污水處理工藝為“蒸發析鹽+調節+沉淀+氧化+中和+UASB+厭氧+水解酸化+好氧+二沉“,處理規模為2500 t/d。
(二)信訪事項調查情況
針對信訪人信訪舉報的問題,我中心現場開展調查。
根據江蘇華爾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產品產量表,2015年共生產產品:對氯苯酚1365.2噸,60#分散藍2342.2噸,35#分散藍749噸,靛紅719.5噸,喹哪啶1014噸,雙氯642.5噸,3-甲氧基丙胺1336.6噸,3-乙氧基丙胺120.1噸, 3-甲氧基乙氧基丙胺111.6噸,氰尿酸7847噸,商品染料6349噸,分散黃原染料328.6噸,氯化鈣977噸。根據產品產量按環評核算該公司2015年應產生廢水154557噸(生產廢水135087噸,生活、沖洗等其它廢水19470噸),2015年共向園區污水處理廠打水172335噸,園區污水處理廠接管水量略大于環評核算量,水量基本平衡。
江蘇華爾化工有限公司60#分散藍、35#分散藍、靛紅及氰尿酸產品使用硫酸。根據產量按環評核算2015年硫酸使用量和廢酸產生量:60#分散藍用發煙硫酸5502噸,用30%硫酸162噸,產生廢酸15314噸(硫酸濃度30.5%);35#分散藍用98%硫酸1274噸,產生廢酸3374.4噸(硫酸濃度40.9%),靛紅用98%硫酸237.4噸,不產生廢酸;氰尿酸項目使用98%硫酸5829噸,不產生廢酸。該公司一期環評驗收意見函要求產生的廢酸綜合利用需報經環保部門同意。
江蘇華爾化工有限公司目前將一期產生的廢酸全部利用到氰尿酸項目生產和分散藍項目使用的酸吸收塔裝置上的酸吸收液。根據環評及產量情況,核算氰尿酸原料中98%濃硫酸里純硫酸量為5712噸,一期產品60#分散藍和35#分散藍產生的廢酸里純硫酸量為5752.6噸,該公司產生的廢酸里純硫酸量與氰尿酸原料中98%濃硫酸里純硫酸量基本平衡。2015年江蘇華爾化工有限公司進貨發票記錄105%煙酸量為5349.76噸,98%硫酸量為1390.64噸,根據環評核算60#分散藍用發煙硫酸5502噸,35#分散藍及靛紅用98%硫酸1511.4噸,硫酸進貨量與核算產品使用量基本平衡。
江蘇華爾化工涉嫌未按環評及驗收意見依法處置35#分散藍生產線產生的危險廢物廢酸(HW34)和未經環評變更許可,擅自改變原料來源及種類,非法利用60#分散藍、35#分散藍生產線產生的廢酸。
現場檢查時,二、五、六、十、十一及后處理車間正在生產,廢氣、廢水處理設施正在運行,污水站排口在線監測COD14:00數據為349.8mg/L, 現場執法人員使用pH試紙測試二車間一級酸液廢氣吸收塔里吸收液呈酸性。
根據企業提供的進貨記錄,企業2015年實際使用硫酸7013.4噸,環評核算年產生廢酸18688.4噸,企業建有處理規模為2500 t/d的污水處理設施,具備日常生產廢水處理能力,信訪反映情況不實;另依據對企業產品產量及環評數據核算,企業水量基本平衡,信訪中推斷暗管偷排無理論支撐,信訪未明確反映暗管位置也未留信訪人聯系方式,無法對暗管情況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三)檢查中發現其它問題
江蘇華爾化工有限公司年產3300噸分散黃原染料和30000噸商品染料技改項目中1#、2#、3#、7#、8#、10#、13#生產線于2015年2月27日取得市環保局建設項目試生產(運行)環境保護核準通知(連環試[2015]29號),試生產已超期一年未取得環保“三同時”驗收手續,現場檢查時正在生產,現場負責人稱已進入驗收程序,正在報送相關驗收材料。
(四)舉報回復情況
因信訪人為匿名舉報,無法聯系信訪人進行回復。
三、處理建議
1、江蘇華爾化工有限公司環評中要求氰尿酸項目使用外購98%硫酸作為原料,實際該公司將一期項目中35#分散藍、60#分散藍產生的廢酸作為氰尿酸項目硫酸原料使用,一期環評驗收意見函要求產生的廢酸綜合利用需報經環保部門同意,35#分散藍產生的廢酸編號為HW34。建議市局環評處和固管處對江蘇華爾化工有限公司利用一期產生的廢酸作為氰尿酸項目硫酸原料使用的合法性進行論證。
2、江蘇華爾化工有限公司年產3300噸分散黃原染料和30000噸商品染料技改項目中1#、2#、3#、7#、8#、10#、13#生產線核準試生產超期一年,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建議市局環評處依法對其下達環境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通知書。
3、因信訪人未留聯系方式,建議將信訪查處情況在市局網站公開。
連云港市沿海化工園區環境保護督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