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改善區域水環境質量,近日,我市環保部門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對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的環境監管。一是通過加大日常監督檢查頻次、完善環境管理檔案、督促污水處理廠加強內部環境管理等多項措施,推動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達標排放。二是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實施行政處罰、限期治理、掛牌督辦,對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污水處理廠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三是對廢水接入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的工業企業超標排放的,將對相關工業企業實行限產限排、停產整治。四是對工業園區(集中區)無集中式污水處理廠或者污水處理廠長期停止運行的,將暫停該工業園區(集中區)新建項目的環評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