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環保廳排污費征收繳納稽查小組一行4人對我市排污費繳納情況進行了稽查。此次稽查工作按照《關于開展全省排污費征收繳納稽查工作的通知》(蘇環監察〔2007〕77號)精神要求,重點為《關于調整排污費征收標準的通知》(蘇價費〔2007〕206號)等排污費征收法律、法規、規章文件的貫徹執行情況,特別是7月1日起提高排污費征收標準的執行情況;對排放污水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標準的排污者,在繳納污水處理費的同時,是否繳納了污水超標排污費;排污費解繳入庫、票據管理等方面情況。
稽查小組對15家企業的排污收費情況進行了稽查,通過查實企業生產、財務、能源等各類報表,從生產源頭了解企業排放污染物變化情況,逐家填寫《排污費征收稽查情況表》。稽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有:部分縣排污費征收存在提標不到位、污水收費因子有漏項現象、部分企業排污費解繳不能及時入庫。
通過開展排污費征收繳納專項稽查,對我市足額征收、規范收費程序等方面都有了很大幫助。下一步將首先按省廳稽查意見按期追繳排污單位欠繳的排污費,同時加強對縣、區收費業務的培訓,提高基層收費人員的專業水平,千方百計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確保完成全年目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