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07年度市級綠色社區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全市環保大會精神,全面推進環境保護工作的歷史性轉變,根據《連云港市綠色社區創建、評選與管理辦法》的規定,2007年度連云港市市級綠色社區推薦評審工作,從2007年4月啟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國家環保總局頒發的《“綠色社區”創建指南》,我市綠色社區的創建、申報、推薦、評審程序按照《連云港市綠色社區創建、評選與管理辦法》的規定實施。
二、市級綠色社區申報材料要求:
1、對照《連云港市“綠色社區(居民點)”評審標準》,認真填寫《連云港市 (縣區)“綠色社區”申報審批登記表》,提交的《綠色社區創建工作自評報告》要全面、真實地反映創建工作過程(1千5百字以內)。
2、提供能客觀反映創建綠色社區活動過程中的組織管理、活動情況、創建工作、營造氛圍等方面的相關圖片或視頻資料。
3、《連云港市 (縣區)“綠色社區”申報審批登記表》及其相關文字說明材料,一律使用A4紙打印(復印),音、視頻、照片等類型的說明性材料,有條件的可以制作成光盤形式報送。
4、申報2007年連云港市綠色社區的推薦材料一式三份,材料報送連云港市環保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截止日期為2007年10月30日;郵編:222001;聯系人:魏善濤;聯系電話:5521770。
三、綠色社區創建工作是創建生態市、生態縣的重要考核指標之一,直接關系著生態市創建工作的進度,各縣區結合“2007年各縣、區環保局長目標責任狀”中的“開展建立社區環境宣教信息網試點”的目標任務,認真做好綠色社區創建工作,對已具備條件的社區,各地應踴躍推薦。
四、綠色社區申報名額分配:
每個區申報5個、每個縣3個社區。
連云港市環保局
二○○七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