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環保局、教育局,開發區環保局、社會事業局,有關學校:
根據《關于下發2013年連云港市中、小學校(幼兒園)環境教育工作要點的通知》(連環發[2013] 76號),在縣區環保、教育部門推薦基礎上,市環保局與市教育局按照市級綠色學校評選要求,對各縣(區)環保和教育部門共同推薦的“綠色學校”材料進行了嚴格審核,并對部分學校進行了現場抽查驗收。經研究,決定命名贛榆縣特殊教育學校、贛榆縣黃海路小學等31所學校為2013年度連云港市市級“綠色學校”。
希望受表彰的“綠色學校”繼續努力,充分發揮典型示范作用,帶動其他學校積極加入到綠色創建活動中來,為我市的環境保護事業和生態市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
連云港市環保局 連云港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