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連云港業事板業有限公司新增一臺放射性Cs-137液位計項目建設(初始總活度:9.25×108Bq×1枚)。建設單位要切實做到:
1.認真落實輻射污染防治和安全管理措施,確保職業人員和公眾的年有效劑量滿足《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GB18871-2002)中規定的相應劑量限值要求。
2.密封放射源的使用和安全防護應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管理要求。
3.建立健全輻射安全與防護規章制度,制定事故應急預案。指定專人負責放射源的管理工作并建立管理臺帳。
4.對輻射工作人員進行設備操作和輻射安全與防護知識的培訓、考核,配備必要的監測儀器和個人防護用品。
5.每年請有資質的單位對項目周圍輻射水平監測1-2次,監測結果報我局。
6.及時到環保部門申辦輻射安全許可,含源設備安裝調試完畢三個月內向我局申辦環保驗收手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運行。
本批復只適用于以上核技術應用項目,其它如涉及非放射性污染項目須按有關規定另行報批。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