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對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F將有關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5日(7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0518-86266397
傳 真:0518-86266397
通訊地址:連云港市贛榆區政務服務中心生態環境局窗口
郵 編:222100
序號 |
名稱 |
文號 |
發文時間 |
1 |
關于對連云港華禾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年處理10萬噸廢舊輪胎及廢塑料包裝物熱解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連環表復[2024]4076 |
2024.12.12 |
2 |
關于對連云港鼎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加工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連環表復[2024]4077 |
2024.12.12 |
3 |
關于對江蘇天眼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產2.52億片隱形眼鏡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連環表復[2024]4078 |
2024.12.16 |
4 |
關于對江蘇格仕來能源技術有限公司年儲存、充裝食品級液體二氧化碳10000t、食品級液氮和氮氣1500t;年生產食品級干冰5000t;年儲存丙烷1500t、乙炔500t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連環表復[2024]4079 |
2024.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