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3年2月27日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對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7日(7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80706359(審批科)
通訊地址:灌云縣政務服務中心生態環境局窗口
郵 編:222200
序號 |
建設單位 |
項目名稱 |
審批單位 |
審批文號 |
審批時間 |
1 |
灌云縣南崗鎮人民政府 |
南崗鎮大楊污水處理廠項目 |
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 |
連環審〔2023〕2002號 |
2023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