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對光大環保(連云港)廢棄物處理有限公司高溫蒸煮車間技改項目、灌云安農牧業有限公司李莊年出欄15萬頭商品豬場建設項目、連云港振江軌道交通設備有限公司振江軌道產業園下料中心、緊固件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19年12月26日-2019年1月8日(7個工作日)。
光大環保(連云港)廢棄物處理有限公司高溫蒸煮車間技改項目審批意見.doc
灌云安農牧業有限公司李莊年出欄15萬頭商品豬場建設項目審批意見.doc
連云港振江軌道交通設備有限公司振江軌道產業園下料中心、緊固件等建設項目審批意見.doc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或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88882625
通訊地址:灌云縣政務服務中心生態環境綜合業務窗口
郵 編:222200
公示單位:連云港市灌云生態環境局
公示時間: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