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對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3日(7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0518-86266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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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連云港市贛榆區政務服務中心生態環境局窗口
郵 編:222100
序號 |
名稱 |
文號 |
發文時間 |
1 |
關于對江蘇仁江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秸稈綜合利用固廢處理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連環表復[2024]4070 |
2024.11.29 |
2 |
關于對連云港嘉恒特種設備檢測有限公司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連環表復[2024]4071 |
2024.11.29 |
3 |
關于對連云港順通塑業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塑料制品生產線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連環表復[2024]4072 |
2024.12.4 |
4 |
關于對連云港英達管樁工程有限公司年產120萬米預應力混凝土方樁和30萬米圓樁生產線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連環表復[2024]4073 |
2024.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