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對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6日(7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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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連云港市贛榆區政務服務中心生態環境局窗口
郵 編:222100
序號 |
名稱 |
文號 |
發文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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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對連云港恒金新型墻體材料有限公司年產10萬平方米鋪地磚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連環表復〔2024〕4046號 |
2024.8.22 |
2 |
關于對江蘇旺圣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電池組充電器一期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連環表復〔2024〕4047號 |
2024.8.22 |
3 |
關于對連云港鴻銳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年產500噸玻璃鋼制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連環表復〔2024〕4048號 |
2024.8.22 |
4 |
關于對連云港漢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廢收集貯存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連環表復〔2024〕4049號 |
2024.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