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對連云港云臺80MWp光伏并網發電二期5MW發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16年10月11日-2016年10月19日(7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或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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