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江蘇歐立可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石油添加劑N-甲基苯胺項目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16日(5個工作日)。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518-85868035(政務服務大廳)
傳 真:0518-85868035
郵 箱:lyghbkfc@163.com
通訊地址:連云港市凌州東路9號政務服務中心29號生態環境局窗口
郵 編:222000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年產10萬噸石油添加劑N-甲基苯胺項目 |
連云港市灌云縣臨港產業區寧波南路、銀川路東側88號 |
江蘇歐立可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項目建設N-甲基苯胺生產線,同時配套建設公輔工程等,通過烷基化生產工藝,形成年產103328噸石油添加劑N-甲基苯胺的生產能力 |
1、廢氣 有組織廢氣:項目生產裝置區產生的穩定塔不凝氣、水洗塔不凝氣、甲醇回收塔不凝氣、汽提塔不凝氣、解析塔不凝氣、粗分離塔不凝氣、苯胺回收塔不凝氣、產品塔不凝氣和產品回收塔不凝氣及原料罐區、中間罐區和產品罐區產生的大小呼吸廢氣,分別經密閉管道收集后,送導熱油爐焚燒處理,燃燒尾氣經1套“SCR脫硝”裝置處理后,由30米高排氣筒(DA001)達標排放;裝卸站廢氣經密閉管道收集、灌裝站廢氣經集氣罩捕集后共同通過1套油氣回收裝置(一級冷凝)回收后再經1套“一級水洗+一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由15米高排氣筒(DA002)達標排放;污水站廢氣采用加蓋、密閉負壓收集(主要為氨、硫化氫、非甲烷總烴)后經“一級水噴淋塔+一級堿噴淋塔+一級活性炭吸附”處理,由15米高排氣筒(DA003)達標排放;危廢暫存庫廢氣(主要為非甲烷總烴)經密閉管道收集后通過1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由15米高排氣筒(DA004)達標排放;化驗樓廢氣(主要為非甲烷總烴)經通風廚收集后通過1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由15米高排氣筒(DA005)達標排放。 無組織廢氣:主要為閥門、管線、泵等運行中因跑、冒、滴、漏逸散到大氣中的廢氣;灌裝站、裝卸站未收集下來的廢氣;危廢暫存庫、化驗樓、污水處理站未收集下來的廢氣等。本項目生產車間采用管道密閉收集,罐區采用液下鶴管、氮封、密閉管道運輸等措施,裝卸站采用氮氣壓縮方式進行卸料,危廢暫存庫采用密閉、及時開展泄漏檢測及修復等措施,加強生產管理、強化源頭控制,減少無組織廢氣排放。 2、廢水 項目循環水站、脫鹽水站污水進入中水回用系統處理,再生水作為循環補水,濃排水接管至園區污水處理廠(連云港勝海污水處理廠);汽提塔排污水經泵入生化系統調節池與污水站廢氣凈化裝置排污水、油氣回收尾氣處理排污水、車間地面和設備清洗污水、化驗室排污水、初期雨水和經化糞池處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后,進生化系統(水解酸化+強化厭氧+好氧脫碳+A/O)處理達園區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后,接管至勝海水務污水處理廠處理。 3、噪聲 項目噪聲源主要為物料泵、循環泵、真空壓縮機、風機、輸送泵、卸料泵等,項目通過采取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加強設備維護、加強廠區綠化等措施控制噪聲影響,確保廠界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表1中3類標準要求。 4、固廢 項目產生的廢烷基化催化劑、反應器廢瓷球、產品回收塔釜廢液、廢原料包裝袋、廢空桶、廢SCR催化劑、廢氣處理裝置廢活性炭、污水處理站生化污泥、廢機油、廢勞保用品、化驗及在線監測設備維護廢液及廢試劑瓶、廢導熱油等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產生的脫鹽水站廢濾芯、廢過濾活性炭、廢RO膜,中水回用系統廢過濾活性炭、廢超濾膜、廢RO膜,冷卻水循環系統廢濾網,空壓站廢干燥機、廢過濾器、精濾器,廢鋰電池等一般工業固廢委托有主體資格和能力的單位處理或利用。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