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企業環保接待日"規程
為認真貫徹“依法依規監管,有力有效服務”方針,有力落實《全省環保系統服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蘇環辦〔2018〕317號),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建立全省環保系統“企業環保接待日”制度的通知》(蘇環辦〔2018〕406號)文件精神,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決定建立“企業環保接待日”制度,以更好地服務企業高質量發展。具體安排如下:
一、接待對象
全市各類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
二、接待人員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同志以及相關業務處室、直屬單位負責同志。
三、接待時間
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四下午3:00-6:00,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四、接待地點
市生態環境局機關大樓308會議室(地點:連云港市海州區海昌南路78號)。
五、接待事項
(一)企業發展中屬于和需要市生態環境局幫助解決的問題。
(二)對全市環保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或行風作風問題的投訴。
(三)在生態環境部門法定職責范圍可以提供咨詢的事項。
六、預約登記
為提高接待效率,保證接待質量,請有意來訪的企業登錄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官方網站(http://www.spwq123.com/),點擊進入“企業環保接待日”專欄進行預約。預約需實名登記,并填寫擬咨詢或反映問題的提要。原則上每個接待日接待企業不超過10家,每個企業來訪人數不超過3人。
七、其他事項
(一)“企業環保接待日”不接受環保信訪問題的投訴。如需投訴,請撥打“12369”反映。
(二)在市生態環境局接待室設立休息區,為來訪企業提供免費茶水和復印打印等服務。
(三)在市生態環境局接待室設立資料架,免費提供環保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標準等相關資料。
(四)選擇一批具有指導意義的辦理答復案例,在媒體公開,加大宣傳力度,為其他企業處理類似問題提供借鑒。
(五)各縣區生態環境局參照執行,同步建立“企業環保接待日”制度。
(六)本規程自2018年10月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