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江蘇省固體(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審批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qū))環(huán)保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據環(huán)保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固體廢物領域審批審核管理工作的通知》(環(huán)發(fā)〔2015〕47號)和江蘇省《省政府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的意見》(蘇政發(fā)〔2015〕42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簡化工作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省廳制訂了《江蘇省固體(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審批工作程序》(以下簡稱《審批工作程序》),《審批工作程序》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關于規(guī)范固體廢物轉移管理工作的通知》(蘇環(huán)控〔2008〕72號)同時廢止。
附件:江蘇省固體(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審批工作程序
江蘇省環(huán)境保護廳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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