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連云港化工產業園區危險廢物
產生企業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況的通報
灌南縣環保局:
根據環保部《關于印發<“十三五”全國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環辦土壤函〔2017〕662號)要求,我局于2017年6月19日-21日組織人員對你縣連云港化工產業園區共28家危險廢物產生企業的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情況開展督查考核。現將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此次共檢查危險廢物產生企業28家(年產廢1000噸以上的企業5家,500-1000噸的企業6家,100-500噸的企業17家),通過本次督查考核情況看,連云港市亞暉醫藥化工有限公司等16家企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考核達標,江蘇華爾化學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考核基本達標,連云港澄鑫化工有限公司、江蘇嘉隆化工有限公司2家企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考核不達標,抽查合格率為82.1%。從抽查的企業看,普遍存在危廢管理計劃不完善、臺賬記錄不合理、標識標志不規范、應急演練不及時、危廢暫存量較大未及時轉移處置、危廢自行利用或處置未能實現全過程管理、自建焚燒設施無法穩定運行等問題,部分企業甚至存在危險廢物非法轉移,未落實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環保手續不完善等環境違法行為。
二、存在問題
(一)企業危險廢物管理不到位。
部分企業危廢管理責任職責不明確,責任人落實不到位,污染防治責任信息未公開,對危廢規范化管理工作認識不足、了解不透、要求落實不到位。檢查發現,部分企業依然存在危廢標識設置不規范、危廢標簽信息填寫不完整、“三防”措施落實不到位、分類貯存不符合要求等危險廢物管理不規范現象;危廢臺賬記錄不規范問題較為普遍,個別企業僅有危險廢物貯存臺賬,無危險廢物產生臺賬記錄,部分企業存在危險廢物未如實記錄臺賬、臺賬記錄缺失等現象。
(二)危廢管理計劃不全,危險廢物自行利用或處置未實現全過程管理。
通過本次檢查發現,企業普遍存在危廢管理計劃不全,自查項目中產生的危險廢物、廢包裝袋、廢鹽、廢酸等危險廢物未納入危廢管理計劃,未開展網上申報,危廢出現重大變化未及時更新危險廢物管理計劃。部分企業危險廢物自行利用或處置無法實現全過程管理,企業自行利用廢酸等液態危險廢物普遍無產生、貯存、回用臺賬記錄,廢酸等液態危險廢物貯存場所未設置危廢標識,貯存場所不符合要求;焚燒處置臺賬記錄不規范,無法全面體現危險廢物產生單元及焚燒處置的危險廢物種類、數量等。
(三)應急預案、應急演練、人員培訓不到位。
企業存在應急預案備案過期未及時進行重新申報,項目內容發生改變未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等問題;部分企業應急演練過于簡單,流于形式,無影像、照片等材料支撐,未及時開展應急演練;人員培訓不符合要求,企業人員流動性較大,未對新進人員開展危險廢物轉移、操作培訓,部分企業人員不熟悉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危險廢物管理要求等。
(四)企業自建危險廢物焚燒設施管理不規范。
企業自建危險廢物焚燒設施無專業人員負責管理運行,部分企業焚燒設施老化,無法保證長時間正常運行。檢查發現,企業自建危險廢物焚燒設施焚燒爐溫普遍達不到技術性能指標要求,部分企業未安裝在線監測系統或在線監測系統參數達不到要求,部分企業存在在線監測系統顯示廢氣無法穩定達標排放或在線監測數據缺失,未及時對危險廢物焚燒設施開展監測。
(五)環保手續不完善,未落實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等問題。
本次檢查發現,6家企業涉嫌存在項目試生產超1年未進行環保“三同時”驗收,未取得環評批復已開工建設,2家企業涉嫌存在危險廢物轉移未落實轉移聯單制度,1家企業涉嫌存在非法轉移危險廢物,3家企業涉嫌存在危險廢物處置方式與環評不一致等環境違法問題。
(六)危險廢物暫存量較大,超期貯存未轉移處置或未落實處置途徑。
企業普遍存在危險廢物暫存超一年未轉移處置的現象,部分企業危險廢物未落實處置途徑,未與有資質的單位簽訂危險廢物處置合同。檢查發現,約6家企業廠區危險廢物暫存量超過一千噸(主要為廢鹽,部分企業廢鹽環評批復中要求進行鑒定),存在環境安全隱患。
三、工作要求
請你局對本次督查考核發現的問題認真組織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確責任和整改時間節點,督促企業盡快開展整改,對涉及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要盡快依法調查處理,并于8月5日前將此次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涉嫌違法行為查處情況上報我局。我局將把此次督查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案件查處情況及信息公開情況等納入2017年年度考核內容。
本次督查為市級危險廢物重點企業,其余企業請你縣自行組織督查考核,并將發現問題督促企業整改到位,確保全縣危廢產生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不低于85%。
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局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