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灌云縣臨港產業區危險廢物產生企業規范化管理
督查考核情況的通報
灌云縣環保局:
根據環保部《關于印發<“<>十三五”全國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環辦土壤函〔2017〕662號)要求,我局于2017年6月22日至23日組織人員對你縣臨港產業區19家重點產廢企業的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情況開展督查考核。現將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此次共抽查危險廢物產生企業19家,其中年產廢1000噸以上的企業1家,500-1000噸的企業1家,100-500噸的企業7家,100噸以下10家;通過本次督查考核,江蘇明盛化工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考核達標,連云港圣豐化工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考核基本達標,連云港潤成峰醫藥化工有限公司、連云港益淇萊化工有限公司2家企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考核不達標,抽查合格率為75.3%。危險廢物產生企業普遍存在危廢管理計劃不完善、貯存場所建設不規范、臺賬記錄不合理、標識標簽錯誤、危險廢物暫存量較大未及時轉移處置、應急預案未演練、業務培訓不系統等管理不規范問題,部分企業甚至還存在環保手續不完善的環境違法問題。
二、存在問題
(一)企業危險廢物管理不到位。
檢查發現,部分企業危廢管理責任職責不明確,責任人落實不到位,未執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信息公開制度,對危廢規范化管理工作認識不足、了解不透、要求落實不到位;部分企業存在危廢標識設置不規范,危廢標簽信息填寫不完整,“三防”措施落實不到位,分類貯存不符合要求等問題;大多數企業存在危廢臺賬記錄不規范的問題,個別企業僅有危險廢物貯存臺賬,無危險廢物產生臺賬記錄,部分企業存在危險廢物未如實記錄臺賬、臺賬記錄缺失等現象。
(二)危廢管理計劃不全,危險廢物自行利用未實現全過程管理。
通過本次檢查發現,企業普遍存在危廢管理計劃不全,自查項目中產生的危險廢物、廢包裝袋、廢鹽、廢酸等危險廢物未納入危廢管理計劃,未開展網上申報,危廢出現重大變化時未及時更新危險廢物管理計劃。部分企業危險廢物自行利用無法實現全過程管理,企業自行利用廢酸等液態危險廢物普遍無產生、貯存、回用臺賬記錄,廢酸等液態危險廢物貯存場所未設置危廢標識,貯存場所不符合要求。
(三)應急預案、應急演練、人員培訓不到位。
部分企業存在應急預案備案過期未及時進行重新申報,項目內容發生改變為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等問題;部分企業應急演練過于簡單,流于形式,無影像、照片等支撐材料,少數企業未及時開展應急演練;人員培訓不符合要求,企業人員流動性較大,未對新進人員開展危險廢物轉移培訓,部分企業人員不熟悉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管理要求等。
(四)環保手續不完善,危險廢物處置方式與環評不一致等問題。
本次檢查發現,連云港寶誠化工有限公司涉嫌廢酸利用設施無環評手續,連云港市新誠化工有限公司涉嫌項目(二期年產“2000噸溴氨酸技改項目”)試生產超一年未通過環保“三同時”驗收,連云港中港精細化工有限公司、連云港銀潔化工有限公司涉嫌危險廢物處置方式與環評不一致等環境違法問題。
(五)危險廢物暫存量較大,超期貯存未轉移處置或未落實處置途徑。
企業普遍存在危險廢物暫存超一年未轉移處置的現象,多家企業危險廢物未落實處置途徑,未與有資質的單位簽訂危險廢物處置合同。部分企業將危險廢物轉移至光大環保(連云港)廢棄物處理有限公司暫存,但不符合相關轉移、貯存要求。
三、工作要求
請你局對本次危險廢物產生企業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況中發現的問題認真組織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確責任和整改時間節點,督促企業盡快開展整改,對涉及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要盡快依法調查處理,并在8月5日前將此次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涉嫌違法行為查處情況上報我局。我局將把此次督查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案件查處情況及信息公開情況等納入2017年年度考核內容。
本次督查為市級危險廢物重點企業,其余企業請你縣自行組織督查考核,并將發現問題督促企業整改到位,確保全縣危廢產生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不低于80%。
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局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