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切斷建設項目管理人員與服務對象任何經濟利益上的往來,特制定如下“八條禁令”“
1、嚴禁在市局組織的專家評審會上接受評審費。
2、嚴禁接受服務對象任何形式的宴請和娛樂活動。
3、嚴禁接受服務對象任何禮品、有價證券、煙酒茶及錢物。
4、嚴禁接受服務對象安排的旅游活動。
5、嚴禁到服務對象單位報銷個人費用。
6、嚴禁為服務對象指定環評單位、污染治理單位和環保產品及設備。
7、嚴禁越權、違反程序或暗箱操作審批建設項目。
8、嚴禁接受縣區環保局為審批項目而設的宴請和娛樂活動。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