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牢記為人民服務宗旨,為經濟建設服務
1.全體人員都要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積極宣傳國家改革開放、發展經濟的一系列政策、規定。
2.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立環保工作為經濟建設服務,為人民群眾服務的思想。愛崗敬業、恪守職業道德,自覺維護環保隊伍形象。
3.增強為經濟建設服務的思想意識,努力為企業排憂解難,為招商引資牽線搭橋獻計獻策。
4.在辦理各種手續時,凡符合條件且手續完備的,要高效率的辦理完畢;手續不全的,要講清需補辦的事項;不能辦理的,依照環保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要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使對方滿意。
二、切實做好信訪工作
1.對群眾的來信來訪要認真接待,妥善處理做到事事有落實,件件有答復,不準能辦的事拖著不辦,該辦的事上推下卸。
2.嚴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員不準擅離職守,確保環保熱線24小時電話暢通。
3.值班人員要以熱情負責的態度,認真受理各種環境污染案件的投訴、舉報。
三、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
1.使用文明語言,禁止使用不禮貌稱呼。
2.接待服務要熱情,禁止出現生、冷、硬、橫、推、拖現象。
3.日常舉止要端正,外出執行公務要著裝整齊,注重儀容儀表。
4.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對方有急辦的事項,在不違背法規的前提下,利用加班加點,現場辦公,上門服務,簡化程序等方式搞好服務。
四、依法行政,規范管理
1、執行公務時應出示有關證件,依照法定程序進行監督檢查。
2、收取規費時,應講清收費的依據、標準,并開具規范性統一票據,不得徇私舞弊,不準無數據收費和收人情費。
3、進行處罰時,應告知對方違法事實和處罰的依據,不得違反規定處罰。
4、不得為違反環保法規的單位和個人出謀劃策,通風報信,開脫責任,隱瞞實情,出具偽證。
5、不準巧立名目,擅自開設收費項目;不準將排污費轉入小金庫或其他非征收專用帳戶。
五、按章辦事,加強項目、工程管理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書(表)的審批,治理(含三同時項目、污水處理廠)等項目驗收,環境工程與科技項目的立項、評審,環保產品的認定、鑒定,排污許可證和其它環境資質證書的審批、發放,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依照辦事程序和要求辦理。
1、不準違反原則,批準不符合規定的項目;
2、不準違反規定發放各種資質證書;
3、環境治理工程項目要嚴格執行招投標規定和程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指定或變相指定項目的發包、承包;
4、不準利用職權為本單位或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5、不準索要、接受或借用管理相對人的錢、物和有價證券;
6、不準在項目評審、鑒定、驗收及咨詢服務中,以專家或其它名義獲取報酬;
7、不準接受管理相對人的宴請,不準接受參加營業性娛樂活動,或在節假日帶家屬、子女游玩的邀請;
8、不準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強行推銷環保產品或為親友、家屬謀取私利;
9、不準到企業或下屬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10、不準借婚、喪或其他喜慶之機收取管理相對人的錢、物;
11、嚴格執行禁酒令,禁止工作日中午飲酒。
六、環境監測、統計要科學嚴謹
1、不準違反國家監測規范,確保監測數據科學、準確、真實;
2、不準弄虛作假,隨意改變監測數據或按企業或委托人要求填寫不實數據。
七、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人員,視情節輕重,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或通報批評,取消其當年先進單位或先進個人的評選資格;情節較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追究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