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來,全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環保優先方針,大力加強環境保護,積極推進生態省建設,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規劃目標任務,在全省地區生產總值翻一番的情況下,保持了環境質量的基本穩定,有效支撐了社會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1.污染減排成績顯著。全面推進工程減排、結構減排和管理減排。所有市、縣均建成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日處理能力達1150萬立方米,比“十五”末提高1倍多;13.5萬千瓦以上燃煤機組全部建成脫硫設施,脫硫能力提高3倍多。關閉小化工企業5034家、小火電機組728.6萬千瓦,淘汰落后鋼鐵、水泥產能1162萬噸、3320萬噸,淘汰小鍋爐1500多臺。實施環評審批與總量減排掛鉤制度,嚴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在2254家重點污染企業安裝了在線監控裝置,788家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實現聯網監控。到2010年,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分別凈削減17.9萬噸、32.7萬噸,完成國家下達減排任務的122%和131%。
2.流域治理深入推進。全面落實太湖、淮河等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建立“河長制”,開展小流域綜合整治,各級人民政府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實施一大批控源截污、引流清淤等重點工程項目。太湖治理取得階段性成效,主要入湖河流水質明顯改善,湖體水質總體穩中趨好,實現了確保飲用水安全、確保不發生大面積水質黑臭的目標。淮河流域45個重點斷面水質達標率為91.1%,較2005年提高13.8個百分點。南水北調江蘇段14個考核斷面水質達標率提高35.7個百分點。長江、淮河流域23個國控斷面優于Ⅲ類的比例提高30.5個百分點。全省125個國控斷面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的比例提高19.2個百分點,劣于Ⅴ類的比例減少16.8個百分點,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8.9%。
3.城鄉環境逐步改善。加快城市“退二進三”和企業“入園進區”,城市布局得到優化,工業園區環境管理和基礎設施得到加強。重點整治120條城市內主要黑臭河流。新增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2.29萬噸/日。疏浚縣鄉河道1.8萬條,村莊河塘19.7萬條,總計20億土方。全省50%(約7500個)行政村實施環境綜合整治,建成1002個省級示范村,16個縣(市、區)率先開展農村環境連片整治。300個鄉鎮、涉農街道、2666個規劃保留村莊建成農村分散型污水處理設施3922個,新增壓縮式垃圾中轉站598座。建設農村戶用沼氣工程58萬處、無害化衛生戶廁980萬座,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1671處、氮磷流失生態攔截工程200萬平方米。
4.生態建設持續加強。編制實施《綠色江蘇現代林業工程總體規劃》和《江蘇省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區域規劃》,新建泗洪洪澤湖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鎮江長江豚類省級自然保護區,新建省級風景名勝區3個,累計植樹造林909萬畝,林木覆蓋率超過20%。大力開展濕地與水面保護,建設和恢復濕地近50萬畝。劃定山石禁采區81個、禁采帶29條,禁采面積擴大23%。加強礦山生態修復,800多個宕口得到整治。
5.法規政策日趨完善。修訂《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公布《江蘇省輻射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江蘇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出臺《關于加快推進生態省建設全面提升生態文明水平的意見》、《關于堅持環保優先促進科學發展的意見》、《關于推進環境保護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關于實施藍天工程改善大氣環境的意見》等文件,制定實施了一系列環境保護地方標準。進一步完善環境經濟政策,實施脫硫電價補貼,提高排污費和污水處理費標準,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環境資源區域補償、綠色信貸、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試點。完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制度,在太湖流域全面禁批化學制漿造紙、印染等6類重污染項目,在蘇北地區大幅提高化工項目準入門檻。
6.監管能力明顯提升。省政府成立太湖水污染防治辦公室,統一履行全省太湖水環境治理工作綜合監管職責,建立省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的協調工作。省環保廳成立了蘇南、蘇中、蘇北環保督查中心、省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和機動車排氣監管中心,進一步完善環境監管體系。加強省、市、縣三級環境自動監控網絡建設,環境監察、固體廢棄物處置監管、輻射污染防治、環保宣傳教育等能力進一步提高,環境信訪總量穩中有降。參與組織實施國家重大水專項,積極開展環境戰略研究、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調查、生物多樣性調查等基礎性工作。
7.環保投入大幅增加。全面落實“211環境保護”預算科目經費,將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列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省級環境保護引導資金增加到3億元,設立省級節能減排(重點污染排放治理)專項引導資金每年2億元。省財政每年安排20億元、太湖流域各市、縣每年拿出新增財力的10-20%專項用于太湖治理。“十一五”期間,全省用于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方面的投入累計約4500億元,為“十五”時期的3倍。
8.生態創建領先全國。建成國家級生態市12個、國家環保模范城市19個、國家級生態示范區63個、國家級生態工業示范園區6個、國家級生態鄉鎮145個、國家級生態村13個,總數分別占到全國的1/2、1/4、1/5、1/2、1/7、1/8。南京、揚州、張家港、昆山市獲得聯合國人居環境方面的獎勵。創建國家園林城市19個、國家園林縣城6個、國家園林城鎮1個、國家生態園林城市試點城市6個、生態農業縣34個、綠化模范城市2個、綠化模范縣(市)14個、國家衛生城7個、國家衛生鎮39個、世界文化遺產2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5個、國家級森林公園16個、國家城市濕地公園5個、國家地質公園2個、國家礦山公園1個。
在取得積極進展的同時,全省環境保護還面臨一些問題:一是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仍然較大。2010年,全省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別列全國第3位、第9位,單位國土面積排放強度位居全國前列。二是水環境質量不容樂觀。太湖部分湖區受總氮影響,水質劣于Ⅴ類,南水北調、通榆河等部分斷面水質尚不能穩定達標,長江入江支流污染較重,近岸海域水質有下降趨勢,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源地安全尚存在隱患。三是大氣污染較為嚴重。大氣污染呈現區域性特征,酸雨問題依然嚴重,光化學煙霧、灰霾污染呈上升趨勢。四是農村環保基礎薄弱。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鄉村生活和農業面源污染整體上尚未得到有效治理,農村飲水安全和農產品安全存在隱患。五是環境違法行為頻發。部分企業污染治理水平低,不能做到穩定達標排放,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惡意偷排等環境違法事件時有發生。六是固體廢棄物污染日趨嚴峻。危險廢物、水處理污泥、電子廢物等污染防治任務艱巨,部分垃圾填埋場建設和管理不規范,滲濾液污染問題尚未有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