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優化我市生態損害賠償工作流程,加快推進工作進度,根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環法規〔2022〕31號)、《關于貫徹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的實施意見》(蘇環規〔2023〕1號),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起草了《連云港市關于貫徹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期限為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30日。意見反饋電子郵箱:h85521716@163.com。
附件:連云港市關于貫徹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