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環保局、商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現將《連云港市干洗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1.連云港市干洗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2.干洗裝置情況調查表
3.各縣、區聯絡員名單
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局 連云港市商務局
連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8月29日
連云港市干洗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洗染業管理辦法》、《江蘇省2016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蘇大氣辦〔2016〕1號)等文件精神,減少我市生活源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量,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現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干洗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專項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標
明確干洗行業環境管理要求,全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禁止干洗經營單位使用開啟式干洗機。在2017年5月底前,分批次淘汰現有開啟式干洗機,提升全市干洗行業整體水平。
二、整治范圍
整治范圍包括全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使用開啟式干洗機的干洗經營單位(包括賓館、酒店等內設干洗項目的洗衣房)。
開啟式干洗機是指以四氯乙烯或石油衍生溶劑作為干洗溶劑,采用水冷回收系統,在打開裝卸門之前,通過吸入新鮮空氣排出機器內干洗溶劑氣體混合物進行除臭過程的干洗機。
全封閉式干洗機是指以四氯乙烯或石油衍生溶劑作為干洗溶劑,配置溶劑回收制冷系統,在除臭過程中,機器內氣體和工作場所氣體不進行交換,不直接外排廢氣的干洗機。
三、具體措施
(一)源頭控制。切實貫徹落實《洗染業管理辦法》要求,所有干洗經營單位應強化源頭控制,使用全封閉式干洗機,禁止使用開啟式干洗機。
(二)更新改造。目前正在使用開啟式干洗機的干洗經營單位,應淘汰現有開啟式干洗機,使用全封閉式干洗機;或者對在用的開啟式干洗機進行改裝,增加壓縮機制冷回收系統,強制回收干洗溶劑。
(三)規范管理。干洗經營單位應定期進行干洗機及干洗劑輸送管道、閥門的檢查,防止干洗劑泄漏,并做好檢查記錄。干洗劑及蒸餾后的廢棄物殘渣應密封存放。
四、時間安排
(一)準備階段(2016年9月30日前):各縣、區環保局、商務局、工商局成立聯合工作組,對轄區內干洗店進行摸底調查,建立臺賬,并報市環保局、商務局、工商局備案。
(二)整治階段(2017年5月31日前):各縣、區聯合工作組對轄區內不符合要求的干洗店實施限期整改。2016年12月31日前,海州區、連云區、開發區、高新區、徐圩新區、云臺山景區初步完成城區干洗店整治;2017年3月31日前,東海縣、灌云縣、灌南縣、贛榆區初步完成城區干洗店整治;2017年5月底前,各縣區要力爭全面完成轄區內開啟式干洗機專項整治工作。
(三)檢查階段(2017年6月30日前):市環保局、商務局、工商局對各縣、區整治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抽查。
五、職責分工
環保部門負責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牽頭實施相關整治任務并做好日常督察工作,依法查處相關環境違法行為。
商務部門負責制定干洗行業發展規劃、促進政策、行業標準,負責干洗行業指導、協調、監督和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干洗企業的登記注冊,依法監管服務產品質量和經營行為,依法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六、相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
各縣、區環保、商務、工商部門以及干洗經營單位要充分認識干洗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要制定整治計劃,確保開啟式干洗機的更換改造工作按計劃穩步推進,按期完成工作目標。請各縣區9月10日前將聯絡人名單報市環保局、商務局、工商局備案。
(二)政策保障,適當補助。
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開啟式干洗機更新改造的費用由干洗經營單位承擔。各縣、區可結合自身實際,對完成治理的干洗經營單位給予適當的補助。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縣、區環保、商務、工商部門要開展多渠道、多層面的宣傳活動,積極營造專項整治氛圍。同時要強化監管力度,對于發現的各類問題要及時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