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進一步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環境保護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實施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公告》(2016年第4號),我市將實施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含外省市轉入)的輕型汽油車、輕型柴油客車、重型柴油車(僅公交、環衛、郵政用途),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在2016年4月1日前已簽訂銷售合同或已開具新車統一銷售發票,或市外車輛管理所已辦結轉出業務欲轉入我市的國家第四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車輛可以在2016年5月1日(不含)前在我市辦理注冊登記、轉入業務。
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含外省市轉入)的輕型汽油車、重型柴油車(客車和公交、環衛、郵政用途),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
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含外省市轉入)的重型柴油車,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含外省市轉入)的輕型柴油車,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
二、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市公安交通車輛管理部門對在本市辦理注冊登記(含外省市轉入)的機動車進行達標核查。凡未達到國五標準的車型(含外省市轉入),公安車輛管理部門不予注冊登記和轉入。
三、各機動車銷售企業應當根據本通告組織安排銷售計劃,并履行向購車者告知本通告有關規定的義務。
四、本通告所稱國五標準指《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五階段)》(GB18352.5-2013)和《車用壓燃式、氣體燃料點燃式發動機與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Ⅲ、Ⅳ、Ⅴ階段)》(GB17691-2005)中第五階段排放標準要求。
五、機動車車主可通過國家環境保護部機動車環保網(www.vecc-mep.org.cn)查詢達到國五標準的車型。
六、本通告自2016年4月1日起實施。
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局 連云港市公安局
2016年3月23日
連環發〔2016〕85號(關于實施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