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環保局2014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一、連云港市環保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情況
二、連云港市環保局2014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支出決算總表
(三)收入決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三、連云港市環保局2014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含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
(四)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四、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連云港市環保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基本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地方性環境保護行政措施,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點海域污染防治規劃,參與制定全市主體功能區劃。
(二)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全市范圍內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各縣(區)政府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預警工作,協調處理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流域、區域、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落實國家減排目標任務。組織實施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并監督管理,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組織制定和實施污染減排計劃,督查、督辦、核查各地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負責國控和省控重點污染源總量核定和排污許可證監督管理。
(四)負責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市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按國家和省市規定組織審查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涉及環境保護的行政規章和措施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按國家和省規定審批重大開發建設區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組織實施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強制性審核。
(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污染源排污情況、國家、省和市管建設項目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環境稽查,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并依法實施處罰。組織實施排污申報核定和排污收費制度。指導城鎮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七)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
(八)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對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放射性廢物的管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配合省環境保護廳對市內核設施安全、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實施監督管理。
(九)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組織實施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建設和管理全市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組織編制并統一發布全市環境質量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十)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一)開展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歸口管理全市環境保護國際合作和利用外資項目,組織協調市內有關環境保護國際條約的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局2014年度部門決算包含了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局機關、連云港市環境監察局、連云港市環境監測中心站、連云港市輻射環境監督站、連云港輻射環境監測管理站、連云港市環境信息中心、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等七家單位的收入和支出數據。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情況
2014年,市區空氣質量優良率為69.4%,PM2.5濃度值為61.2微克/立方米,在全省排名第2位;PM2.5濃度較2013年的67微克/立方米下降8.66%,下降幅度列全省第7位,圓滿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PM2.5濃度比2013年下降2%的目標任務。88個水質監測斷面中,水質達到Ⅲ類及以上斷面占56.8%,劣Ⅴ類占12.5%。地表水水質達標率為83.9%,比去年的76.7%上升7.2%。市區14條河流達標率為57.1%,與2013年基本持平。10個海洋功能區達標率為50%。10個功能區噪聲全部達標。
(一)著力實施科學發展助推行動,環保服務水平取得新提升。一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應減盡減”的原則,將四類審批項目通過取消、暫停使用、合并等措施予以精簡,原有11項審批事項,現只保留3項。二是做好建設項目審批服務工作。全年共審批建設項目136個,核準試生產項目155個,驗收項目26個,建設項目環評執行率100%,依法否決重污染項目11個。三是積極向上爭取環保項目和資金。全年申報省沿海開發環保重點工程項目17個,總投資18.3億元,申報環保專項資金項目99個,獲批省級環保補助資金1.5億元。
(二)著力實施生態示范創建行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明確創建目標,下達工作任務。年初設置全年生態創建目標,印發《連云港市2014年生態文明建設工程“七大行動”目標任務書》,將年度目標細化為177項具體工程,分解落實到各縣區政府和市相關部門,經過一年努力,各項工程任務已全面完成。二是推動生態創建細胞工程,生態創建實現突破。東海、贛榆獲批省級生態縣區,東海縣順利通過國家級生態縣技術評估,全市新增國家級生態鄉鎮14個,國家級生態鄉鎮覆蓋率達25%,省級生態鄉鎮覆蓋率超過60%。三是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制度創新。起草《關于深入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經市委十一屆八次全會審議后,于7月30日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印發實施。落實《意見》要求,年內共出臺配套文件3個,完成初稿4個。
(三)著力實施治污減排攻堅行動,環境質量改善取得新突破。一是強力推進污水處理設施整改建設。以推進我市環保解限為契機,全面加強污水處理設施整改建設,經過近半年的努力,贛榆通海、力潔等6家污水處理廠和佳宇電子等5家企業達到了環保部的整改要求,并于12月3日解除了對我市的環評限批,提前一個月實現市政府下達的年底解限工作目標。二是狠抓大氣污染防治。已完成新電公司等5家重污染企業廢氣治理設施提標改造工作,整治燃煤小鍋爐91臺,淘汰老舊機動車11242輛。繼續對秸稈禁燒工作實施網格化管控,夏季全省共通報火點88處,其中我市僅4處,較去年同期減少18處;秋季監控時段延長到12月底,在全省通報的21處火點中,我市未出現火點。三是全力推進水污染治理。將淮河流域項目建設管理作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加以推進。目前,列入國家淮河流域“十二五”規劃的22個項目中,18個項目基本完成(15個項目已經投運),完工率81.8%,達到省確定的序時進度。積極推動城市河道環境綜合整治,市區排淡河、東??h玉帶河等8條列入省綜合整治計劃的城市河道,通過采取截污控源、疏浚活水、生態修復、環境整治等措施,建設污水管網70余公里,清淤疏浚河道近50公里,實施生態調水1億余立方米,城市河道水環境得到改善。目前東海縣玉帶河、灌云縣山前河等5條城市河流完成整治任務,河水黑臭現象基本消除;排淡河、西鹽河、沙汪河等3條河流整治工作正在加快推進,水質狀況已初步改善。排淡河東鹽河段、開發區段綜合整治基本完成,其他區域整治工作正加快推進。
(四)著力實施民生環保保障行動,維護群眾環境權益取得新進展。一是突出飲水安全保障。加大對薔薇河飲用水源地保護力度,推動東??h開展石英砂酸洗集中整治,對123家酸洗企業實施斷電停產,對41家涉氟企業實施提標改造,所有涉氟企業安裝氟化物在線監控設備。二是突出社區環境整治。聯合工商部門、街道辦(鄉鎮)、屬地派出所和物業服務企業,對市區住宅小區經營場所開展專項整治,切實解決住宅小區經營場所噪音和油煙擾民等環境問題。三是突出環境糾紛化解。做好局領導班子成員包案及帶案下訪工作,嚴格落實群眾來信來訪首問負責制和限時辦結制,暢通12369環保熱線,及時解決涉及民生的環境信訪問題,以實際成效取信于民。全年共受理環境信訪2615件,處理2510件,結案率95.9%。四是突出環保知識宣傳。組織開展“6.5世界環境日”系列宣傳教育活動,現場發放宣傳資料3000余份。在“兩報一臺”刊發環保稿件200余篇,省環保廳網站采用我市信息數列全省第一。
(五)著力實施執法監管提升行動,環保行政執法工作取得新成績。一是推動園區專項整治。認真貫徹落實環保部和省環保廳整治要求,加快推進園區環保專項整治工作。全市共關閉化工企業38家,限期治理85家,停產整治100家,立案查處78家;5個化工園區整治方案全部編制完成,并通過省級審查;成立了市沿海化工園區環境保護督查中心,6名新招錄工作人員已培訓上崗。10月份環保部華東督查中心專項督查我市化工園區環保整治工作,對整改成效給予充分肯定。二是重抓突出問題整治。深入開展化學品環境管理調查工作,推動產廢企業規范化整治,多次開展危險廢棄物規范化整治活動。深化重點環境風險企業專項整治,對排查出的重點環境風險隱患,加大整治力度。升級改造田灣核電站外圍輻射環境監測系統,強化對核技術利用單位、廢舊金屬熔煉企業以及在用放射源的監督管理。三是加強環境執法監管。采取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日常督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等方式對企業開展拉網式檢查,對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實施專項行動。全市共出動環境執法人員32150余人次,檢查工業企業7970余廠次,實施行政處罰315件,罰款1440萬元(罰款金額同2013年比增長1倍),將9起環境違法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
(六)著力實施隊伍作風錘煉行動,環保隊伍形象取得新提升。一是加強作風建設。按照市委統一部署,精心謀劃、認真組織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果,達到了轉變作風、推進工作、助力發展、服務群眾的目的。二是加強能力建設。切實加強專業培訓和人才培養,實施更有針對性的環保業務培訓計劃。舉辦了臺灣“生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等3個專題培訓班,組織參加了市級機關科級干部自主選學培訓班、全省縣級環保局長崗位培訓班、全國地市級環保局長崗位培訓班等11個專題培訓。三是加強廉政建設。嚴格執行環保人員“八項禁令”以及預防失職瀆職的“八項要求”, 結合近年來環保系統發生的典型案件,深入開展警示教育,組織全體干部職工集中收看《權位誤區》、《巨貪鎮長李丙春案警示錄》等警示教育片13部,警示大家要時刻繃緊廉政這根弦,在全市環保系統營造了廉潔從政的良好氛圍。
第二部分 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局2014年度部門決算表
表1 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
||||||||
編制部門: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局 |
|
單位:萬元 |
||||||
收入 |
支出 |
|||||||
項 目 |
行次 |
決算數 |
項 目 |
行次 |
決算數 |
|||
欄 次 |
|
1 |
欄 次 |
|
2 |
|||
一、財政撥款 |
1 |
5523.59 |
一、一般公共服務 |
28 |
|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2 |
249.00 |
二、外交 |
29 |
|
|||
二、上級補助收入 |
3 |
|
三、國防 |
30 |
|
|||
三、事業收入 |
4 |
|
四、公共安全 |
31 |
|
|||
四、經營收入 |
5 |
|
五、教育 |
32 |
|
|||
五、附屬單位繳款 |
6 |
|
六、科學技術 |
33 |
1.57 |
|||
六、其他收入 |
7 |
182.15 |
七、文化體育與傳媒 |
34 |
|
|||
|
8 |
|
八、社會保障和就業 |
35 |
|
|||
|
9 |
|
九、醫療衛生 |
36 |
|
|||
|
10 |
|
十、節能環保 |
37 |
3779.50 |
|||
|
11 |
|
十一、城鄉社區事務 |
38 |
257.62 |
|||
|
12 |
|
十二、農林水事務 |
39 |
|
|||
|
13 |
|
十三、交通運輸 |
40 |
|
|||
|
14 |
|
十四、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 |
41 |
|
|||
|
15 |
|
十五、商業服務業等事務 |
42 |
|
|||
|
16 |
|
十六、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 |
43 |
|
|||
|
17 |
|
十七、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支出 |
44 |
|
|||
|
18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區支出 |
45 |
|
|||
|
19 |
|
十九、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 |
46 |
|
|||
|
20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47 |
220.33 |
|||
|
21 |
|
二十一、糧油物資儲備事務 |
48 |
|
|||
|
22 |
|
二十二、國債還本付息支出 |
49 |
|
|||
|
23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0 |
636.09 |
|||
本年收入合計 |
24 |
5705.74 |
本年支出合計 |
51 |
4895.11 |
|||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
25 |
|
結余分配 |
52 |
|
|||
上年結轉和結余 |
26 |
2026.03 |
年末結轉和結余 |
54 |
2836.66 |
|||
合計 |
27 |
7731.77 |
合計 |
56 |
7731.77 |
|||
表2 支出決算總表
編制部門: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局 |
單位:萬元 |
|
||||||
項目 |
金額 |
|
||||||
類、款、項 |
科目名稱 |
|
||||||
合計 |
4895.11 |
|
||||||
2060402 |
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 |
1.57 |
|
|||||
2110101 |
行政運行 |
465.76 |
|
|||||
2110104 |
環境保護宣傳 |
30.49 |
|
|||||
2110105 |
環境保護法規規劃及標準 |
81.42 |
|
|||||
2110199 |
其他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支出 |
10.62 |
|
|||||
2110204 |
核與輻射安全監督 |
218.34 |
|
|||||
2110299 |
其他環境監測與監察支出 |
30.00 |
|
|||||
2110307 |
排污費安排的支出 |
1067.68 |
|
|||||
2110399 |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229.06 |
|
|||||
2111101 |
環境監測與信息 |
1025.08 |
|
|||||
2111102 |
環境執法監察 |
400.80 |
|
|||||
2111103 |
減排專項支出 |
7.76 |
|
|||||
2119901 |
其他節能環保支出 |
212.49 |
|
|||||
2120803 |
城市建設支出 |
184.66 |
|
|||||
2121399 |
其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 |
72.96 |
|
|||||
2210201 |
住房公積金 |
157.36 |
|
|||||
2210202 |
提租補貼 |
62.97 |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636.09 |
|
表3 收入決算總表 編制部門: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局 |
單位:萬元 |
|
項目 |
金額 |
|
本年收入合計 |
5705.74 |
|
2060499 |
其他技術研究與開發支出 |
10.00 |
2110101 |
行政運行 |
465.76 |
2110104 |
環境保護宣傳 |
30.49 |
2110105 |
環境保護法規規劃及標準 |
115.82 |
2110199 |
其他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支出 |
990.62 |
2110204 |
核與輻射安全監督 |
229.86 |
2110299 |
其他環境監測與監察支出 |
30.00 |
2110307 |
排污費安排的支出 |
1192.24 |
2110399 |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119.00 |
2111101 |
環境監測與信息 |
945.21 |
2111102 |
環境執法與監察 |
400.8 |
2119901 |
其他節能環保支出 |
204.68 |
2120501 |
城鄉社區環境衛生 |
5.00 |
2120803 |
城市建設支出 |
249.00 |
2210201 |
住房公積金 |
157.36 |
2210202 |
提租補貼 |
62.97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496.93 |
表4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含政府性基金) |
||||||||
編制部門: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局 |
|
單位:萬元 |
||||||
收入 |
支出 |
|||||||
項 目 |
行次 |
決算數 |
項 目 |
行次 |
決算數 |
|||
欄 次 |
|
1 |
欄 次 |
|
2 |
|||
一、財政撥款 |
1 |
5523.59 |
一、一般公共服務 |
28 |
|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2 |
249.00 |
二、外交 |
29 |
|
|||
二、上級補助收入 |
3 |
|
三、國防 |
30 |
|
|||
三、事業收入 |
4 |
|
四、公共安全 |
31 |
|
|||
四、經營收入 |
5 |
|
五、教育 |
32 |
|
|||
五、附屬單位繳款 |
6 |
|
六、科學技術 |
33 |
1.57 |
|||
六、其他收入 |
7 |
|
七、文化體育與傳媒 |
34 |
|
|||
|
8 |
|
八、社會保障和就業 |
35 |
|
|||
|
9 |
|
九、醫療衛生 |
36 |
|
|||
|
10 |
|
十、節能環保 |
37 |
3779.50 |
|||
|
11 |
|
十一、城鄉社區事務 |
38 |
257.62 |
|||
|
12 |
|
十二、農林水事務 |
39 |
|
|||
|
13 |
|
十三、交通運輸 |
40 |
|
|||
|
14 |
|
十四、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 |
41 |
|
|||
|
15 |
|
十五、商業服務業等事務 |
42 |
|
|||
|
16 |
|
十六、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 |
43 |
|
|||
|
17 |
|
十七、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支出 |
44 |
|
|||
|
18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區支出 |
45 |
|
|||
|
19 |
|
十九、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 |
46 |
|
|||
|
20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47 |
220.33 |
|||
|
21 |
|
二十一、糧油物資儲備事務 |
48 |
|
|||
|
22 |
|
二十二、國債還本付息支出 |
49 |
|
|||
|
23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0 |
389.69 |
|||
本年收入合計 |
24 |
5523.59 |
本年支出合計 |
51 |
4648.71 |
|||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
25 |
|
結余分配 |
52 |
|
|||
上年結轉和結余 |
26 |
1856.08 |
年末結轉和結余 |
54 |
2730.96 |
|||
合計 |
27 |
7379.67 |
合計 |
56 |
7379.67 |
|||
表5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編制部門: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局 |
單位:萬元 |
|
||||||
項目 |
金額 |
|
||||||
類、款、項 |
科目名稱 |
|
||||||
合計 |
4391.09 |
|
||||||
2060402 |
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 |
1.57 |
|
|||||
2110101 |
行政運行 |
465.76 |
|
|||||
2110104 |
環境保護宣傳 |
30.49 |
|
|||||
2110105 |
環境保護法規規劃及標準 |
81.42 |
|
|||||
2110199 |
其他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支出 |
10.62 |
|
|||||
2110204 |
核與輻射安全監督 |
218.34 |
|
|||||
2110299 |
其他環境監測與監察支出 |
30.00 |
|
|||||
2110307 |
排污費安排的支出 |
1067.68 |
|
|||||
2110399 |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229.06 |
|
|||||
2111101 |
環境監測與信息 |
1025.08 |
|
|||||
2111102 |
環境執法監察 |
400.80 |
|
|||||
2111103 |
減排專項支出 |
7.76 |
|
|||||
2119901 |
其他節能環保支出 |
212.49 |
|
|||||
2210201 |
住房公積金 |
157.36 |
|
|||||
2210202 |
提租補貼 |
62.97 |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389.69 |
|
注:財政撥款支出表不包括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表6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編制部門:連云港市環保局 單位:萬元
類款項 |
科目名稱 |
年初結轉和結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結轉和結余 |
2120803 |
城市建設支出 |
332 |
249 |
184.66 |
396.34 |
2121399 |
其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安排的支出 |
72.96 |
0 |
72.96 |
0 |
|
合計 |
404.96 |
249 |
257.62 |
396.34 |
表7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編制部門:連云港市環保局 單位:萬元
類款項 |
科目名稱 |
合計 |
工資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務支出 |
對個人和家庭補助 |
2110101 |
行政運行 |
465.76 |
290.25 |
35.11 |
140.40 |
2110104 |
環境保護宣傳 |
30.49 |
26.04 |
4.45 |
|
2110204 |
核與輻射安全監督 |
89.92 |
76.27 |
13.65 |
|
2111101 |
環境監測與信息 |
630.13 |
439.76 |
60.28 |
130.09 |
2111102 |
環境執法監察 |
400.8 |
343.77 |
21.34 |
35.69 |
2119901 |
其他節能環保支出 |
19.07 |
13.44 |
|
5.63 |
2210201 |
住房公積金 |
157.36 |
|
|
157.36 |
2210202 |
提租補貼 |
62.97 |
|
|
62.97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331.66 |
331.66 |
|
|
|
合計 |
2188.16 |
1521.19 |
134.83 |
532.14 |
表8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編制部門: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局 單位;萬元
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用 |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公務接待費
|
||
小計 |
公務用車購置 |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
207.48 |
6.95 |
179.6 |
19.77 |
159.83 |
20.93 |
第三部分 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局2014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7731.77萬元
1.財政撥款5523.59萬元,為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182.15萬元,為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上級主管部門撥付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開展專項業務活動的專項經費。
4.上年結轉和結余2026.03萬元,為跨年度項目資金和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總計7731.77萬元
1.科學技術支出1.57萬元, 主要為事業單位開展課題研究發生的專項支出。
2、節能環保支出3779.5萬元,主要用于市環保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保障機構運轉、開展環境管理專項活動而發生的基本支出和專項支出?;局С霭ň謾C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在職和離退休的人員經費、維持單位運轉的公用經費等支出。專項支出包括環保法規科技管理、飲用水及各個自動站監測和管理、社會矛盾化解、應急監測、海洋環保、固體廢物管理、污染減排、水污染防治、秸稈禁燒、藍天工程、工業建設項目環境管理、信息網絡維護、宣傳教育、污染源及水質監測、生態監測和管理、三同時驗收、突出環境整治、污染監管取證稽查、執法巡查案件查處、放射源安全監管、輻射監測、核電站環境監測等方面的支出。
2.城鄉社區事務支出257.62萬元,主要為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開展專項業務發生的支出,如地下水調查、空氣自動站優化、源清單、核與輻射安全公眾信息交流中心展廳建設、沿?;@區專項整治等專項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20.33萬元,主要用于市環保局機關及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發放提租補貼支出。
4.其他支出636.09萬元,主要是下屬事業單位按規定發放的績效工資、局機關和環監局按規定發放的目標獎、上級主管部門撥付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開展相關專項業務發生的專項支出(如固體廢物登記管理、國控重點源監測、自動在改造、大興橋水站運行、全二維課題、自動監控運行、生態文明建設、污染源在線監控第三方運行補助等)。
5.年末結轉和結余2836.66萬元,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主要是上級管理部門及財政部門下達的尚未實施或未完工的專項資金。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含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的是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體情況,既包括使用本年從市級財政取得的財政撥款發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生的支出。
201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4648.71萬元,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技術研究與開發支出1.57萬元,占0.04%;節能環保支出3779.49萬元,占81.3%;城鄉社區事務支出257.62萬元,占5.54%
住房保障支出220.33萬元,占4.74%;其他支出389.69萬元,占8.38%。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
2014年市環保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為2188.16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2053.33萬元(工資福利支出為1521.1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為532.1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生活補助、醫療費、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支出。
2.公用經費134.8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4年市環保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安排249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404.96萬元,本年實際發生支出257.62萬元,年末結余和結轉396.34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主要是上級管理部門及財政部門下達的尚未實施或未完工的專項資金。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2014年,市環保局“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207.48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6.95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3.35%;,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179.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19.7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59.83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86.56%;公務接待費支出20.93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10.09%。與2013年比,三公經費減少了36.83萬元,變動的原因為:由于因公出國次數減少,因公出國費用減少了0.87萬元;由于加強車輛的管理,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用減少了14.96萬元;由于公務接待數量減少,公務接待支出減少了21萬元。2014年因公出國(境)累計團組2個,4人次;購置公務用車1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9輛;公務接待累計258批次,2436人次。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是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結轉和結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的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四、科學技術支出,是指科學技術方面的支出。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支出,是反映從事技術開發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使用價值的專項技術開發研究的支出。
五、節能環保支出,是指政府節能環保支出。包括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支出、環境監測與監察支出、污染防治支出、自然生態保護支出、農村環境保護支出、污染減排支出等。如環保部門保障機構正常運轉、開展環保管理活動所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六、城鄉社區事務支出,是指政府城鄉社區事務支出。包括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支出、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支出、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支出等。
七、住房保障支出,是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鄉社區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等。
八、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類)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九、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的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十、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項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是指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