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地方性環境保護行政措施;協同有關部門擬定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組織對全市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擬定全市環境保護規劃和計劃;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參與制定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國地開發整治規劃、區域經濟開發規劃、產業發展規劃以及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參與審核全市城市總體規劃,對城市環境保護規劃組織評審;參與組織自然資源核算工作。組織編制并統一發布全市環境統計公報和環境狀況公報。
組織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管理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工作;承擔全市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對電磁輻射、核技術應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配合上級環保主管部門做好核設施安全的監督管理和核事故、輻射環境事故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保護工作。
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擬定和監督實施水污染防治規劃,組織全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工作,編制和實施水環境功能區劃,制定并實施水環境質量標準、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和水污染物總量控制標準,統一組織水質監測,統一發布水質公報,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城市環境整治、建設的有關工作。
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新建的自然保護區的初審意見;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全市生態示范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管理生物技術環境安全。
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負責審批限額內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區域開發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參與審批限額以上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以及國家級、省級、市級區域開發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
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和環境保護現場監理工作。對建設項目執行“三同時”制度、各種污染源排污情況和治理設施的運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并依法實施處罰;指導和協調解決區域間的重大環境問題;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件和群眾來信來訪。
制定全市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計劃;組織環境保護科技發展、科學研究和技術示范工程;管理全市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志認證,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指導和推動全市環境保護產業發展。組織環境保護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歸口管理全市環境保護國際合作和利用外資項目,組織環境保護國際公約,條約的市內履行活動。
負責全市環境監測工作、信息和統計工作;組織實施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組織和管理市級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組織對全市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編制全市環境質量報告。指導各級環境監測機構的標準化、現代化建設和計量認證,質量保證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2016 年全市環境保護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圍繞一條主線,抓住兩個關鍵,打好三大戰役,突出六項重點。
一條主線:生態文明建設
充分發揮生態文明建設的主陣地和主戰場作用,加強綜合協調,深入推進生態文明示范創建、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覆蓋拉網式農村環境整治等生態文明建設重點工作。
兩個關鍵:環境質量和總量雙控制
積極運用環保倒逼機制,落實排污許可證、水環境區域補償和揚塵排污費征收機制,不斷加大治水、治氣、治土工作力度,著力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逐步改善環境質量。力爭三類以上水體達到60%,空氣優良天數達到256天以上,PM2.5濃度與2013年相比下降13%以上。
三大戰役:打好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戰役
打好水污染防治戰役:編制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和入海河流、重點行業等專項治理方案,推進污水處理廠管網、城市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和鎮村污水處理廠建設,加強工業廢水治理,加大畜禽養殖廢水處理力度,推動城市河道環境綜合整治,開展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
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戰役:開展區域聯防聯控,市區核心區推廣無燃煤綠色區域建設,推進熱電聯產超低排放,加強燃煤鍋爐淘汰和工業廢氣治理,加快黃標車和老舊車淘汰,重抓地基開挖、道路施工、城市外環道路揚塵治理,加大東部地區散貨堆場揚塵整治力度,落實揚塵排污費征收。
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戰役:嚴格貫徹落實國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土十條”,積極做好學習、貫徹、宣傳、調研工作,及時制定出臺我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開展土壤污染修復試點,嚴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建立健全土壤環境監測、監管體系,提升監管能力,完善土壤環境保護制度。
六項重點:綠色發展、園區整治、污染防治、執法監管、改革創新、能力建設
綠色發展: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和產業布局,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化解過剩產能,大力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節能低碳環保工藝技術,著力發展綠色環保產業。扎實推進戰略環評試點工作,完成全國首個地級市戰略環評報告,嚴格環境準入,從決策源頭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構建科學合理的產業發展、生活空間、生態安全格局。
園區整治:強化工業集中區污染治理,完善污水收集配套管網,加快集中供熱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加大危險廢物基礎設施建設,建立自動預警系統;加強企業環境問題整改,加快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進度,逐步改善園區環境質量。
污染防治:淘汰落后產能,取締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十小”企業;實施企業清潔生產審核,督促企業實施清潔化改造;加強涉重企業管控,建立動態管理“一企一檔”;推進城區污染企業整治,逐步搬遷污染大、信訪多的重污染企業。
執法監管:嚴格落實新《環保法》及配套辦法,用鐵的手腕延續環境執法高壓態勢。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和環境執法檢查,以國控重點污染源企業、集中式飲用水源和市本級審批項目為突破口,全面排查整治并依法查處環境違規違法行為。
改革創新: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入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繼續做好環境資源有償使用、特色生態系統保護、生態補償、環保執法與司法銜接等重點領域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實施意見中14個改革文件出臺計劃。
能力建設:堅持干部整體素質軟實力和環保機構裝備硬實力兩手抓、兩加強,不斷夯實環保事業發展基礎。著力加強思想作風建設,鞏固“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成果,提高政風行風水平。爭取增加人員編制,加強環境監測能力、環境監察和應急裝備建設,加強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監控系統的運行維護,進一步完善環境在線監測監控系統,切實發揮應有作用。
(三)部門機構設置和所屬單位情況
環保局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規劃財務處、行政服務處、污染防治處、自然生態處、總量處
下屬單位:環境監察局、環境監測中心站、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環境信息中心、輻射環境監督站、輻射環境監測站、沿海化工園區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
(四)部門收支預算編制的相關依據及測算分析情況
2016年度部門預算編制政策依據主要有新《預算法》、《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方案》、《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央部門項目支出預算管理的通知》、《關于創新財政支持方式促進經濟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方案的通知》、《連云港市市級部門預算編制管理辦法》、《關于編制2016年市級部門預算的通知》等各項深化財政改革、加強預算管理的法規制度和規范。預算編制遵循突出保障能力、統籌使用資金、強化預算約束、提高資金績效、全面公開透明的原則。在2016年度部門預算編制工作中,各單位以2015年10月的人員信息為數據基礎,準確核定在編人數,按標準認真測算人員經費和工作運行經費,并結合本單位2016年度工作計劃,合理測算開展專項工作所需的專項預算資金。
二、2016年度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2016年度部門預算按照從嚴從緊、項目支出預算保持零增長的原則編制,切實壓縮一般性支出,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2016年度部門預算包含了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局機關、連云港市環境監測中心站、連云港市環境監察局、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連云港市環境信息中心、連云港市輻射環境監督站、連云港輻射環境監測站、沿海化工園區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的收支情況。
(一)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連云港市環保局收入預算合計3503.9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3238.99萬元、其他資金265萬元。2016年度支出預算合計3503.99萬元。 2016年收支預算比2015年增加355.7萬元,增長了11.3%,增加的原因主要為人員增加及工資調整、罰沒收入和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支出預算以及其他收入支出預算的增加。
(二)收入預算
2016年度連云港市環保局收入預算總計3503.99萬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資金3238.99萬元(其中公共財政撥款資金2678.99萬元、專項收入560萬元)、其他資金265萬元。與2015年收入預算相比,2016年收入預算比2015年增加355.7萬元,增長了11.3%,其中公共財政撥款增加180.7萬元,主要為2016年人員增加和工資調整增加的收入;專項收入增加90萬元,主要為2016年行政事業性收費增加的收入和擬加大處罰力度增加的罰沒收入;其他資金增加85萬元,主要為上級部門增加的其他專項資金收入。
(三)支出預算
2016年度連云港市環保局支出預算總計3503.99萬元,與2015年支出預算相比,2016年支出預算比2015年增加355.7萬元,增長了11.3%,主要為因增員和增資而增加的人員經費支出和年度開展專項工作而發生的專項經費增加。
1.從功能科目分類,2016年度支出預算3503.99萬元,其中節能環保支出3251.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52.19萬元。
2.從支出用途分類,2016年支出預算3503.9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117.19萬元、項目支出1386.8萬元。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項目支出主要用于開展專項活動發生的費用支出。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
2016年度連云港市環保局財政撥款收入預算數為3238.9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3238.99萬元),支出預算為3238.9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117.19萬元、項目支出1121.8萬元)。2016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比2015年增加270.7萬元,增長了9.12%,增加的原因主要為人員增加及工資調整、罰沒收入和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支出預算增加。
(四)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16年度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為3238.99萬元,其中節能環保支出2986.8萬元,占92.21%;住房保障支出252.19萬元,占7.79%。
1.節能環保支出2986.8萬元,主要用于市環保局機關及事業單位開展環保事務而發生的基本支出和專項支出。其中行政運行(環境保護管理事務)(2110101)513.4萬元、環境保護宣傳(2110104)32.71萬元、環境保護法規規劃及標準(2110105)120萬元、其他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支出(2110199)159萬元、核與輻射安全監督(2110204)143.28萬元、其他環境監測與監察支出(2110299)473.5萬元、排污費安排的支出(2110307)372.8萬元、環境監測與信息(2111101)1137.89萬元、環境執法與監察(2111102)34.22萬元。
2.住房保障支出252.19萬元,主要用于市環保局及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發放提租補貼支出。其中住房公積金(2210201)支出為179.92萬元,提租補貼(2210202)支出為72.27萬元。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
2016年度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局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數為2117.19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312.52萬元,占61.99%;商品和服務支出168.82萬元,占7.97%;對個人和家庭補助635.85萬元,占30.04%。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情況
2016年度連云港市環保局沒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
(八)一般公共預算收支預算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收支總體情況
2016年度連云港市環保局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算數為3238.99萬元(其中公共財政撥款資金2678.99萬元、專項收入560萬元),支出預算為3238.9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117.19萬元、項目支出1121.8萬元)。
2、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情況
2016年度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數為3238.99萬元,其中節能環保支出2986.8萬元,占92.21%;住房保障支出252.19萬元,占7.79%。
(1)節能環保支出2986.8萬元,主要用于市環保局機關及事業單位開展環保事務而發生的基本支出和專項支出。其中行政運行(環境保護管理事務)(2110101)513.4萬元、環境保護宣傳(2110104)32.71萬元、環境保護法規規劃及標準(2110105)120萬元、其他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支出(2110199)159萬元、核與輻射安全監督(2110204)143.28萬元、其他環境監測與監察支出(2110299)473.5萬元、排污費安排的支出(2110307)372.8萬元、環境監測與信息(2111101)1137.89萬元、環境執法與監察(2111102)34.22萬元。
(2)住房保障支出252.19萬元,主要用于市環保局及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發放提租補貼支出。其中住房公積金(2210201)支出為179.92萬元,提租補貼(2210202)支出為72.27萬元。
3、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
2016年度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局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數為2117.19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312.52萬元,占61.99%;商品和服務支出168.82萬元,占7.97%;對個人和家庭補助635.85萬元,占30.04%。
4、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度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局(包括局本級和七家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數為168.82萬元,其中局本級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為87.83萬元。
(九)“三公”經費、會議費和培訓費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6年度“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預算為262.6萬元。 “三公經費”支出預算為194.75萬元,與2015年相比下降16.07%,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6萬元,同2015年預算;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151.8萬元,比2015年預算下降19.51%;公務接待費支出36.95萬元,比2015年預算減少1.28%。會議費支出預算為47.28萬元,比2015年預算增加1.22%,培訓費支出預算為20.57萬元,比2015年預算減少16.75%。
(十)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2016年度連云港市環保局政府采購預算安排302.2萬元,主要用于采購辦公設備、專用設備、家具、專用材料、物業管理服務和工程咨詢管理服務等。
附件下載: 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局2016年度部門預算表